文/明慧網吉林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古緣編輯)
吉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呂洪民二零二一年四月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年,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被沒收受賄所得。近日還得知,吉林省二名市、縣中共書記被查或被提起公訴。
近幾年,自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以來,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以上提到的官員在其任内,都積極參與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結局正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呂洪民任上參與迫害
呂洪民,男,漢族,一九六二年六月出生,吉林鎮賚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吉林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任松原市中級法院院長;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三月任吉林省高級法院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吉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查落馬,二零二一年四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以下是呂洪民任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司法迫害部分案例,呂洪民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七名法輪功學員遭松原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誣判,董鳳山被迫害致死
松原市法輪功學員董鳳山、徐延剛、楊梅、張秀蘭、徐鳳琴、李生、馬士傑於二零零七年十月先後被松原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被前郭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至九年。七位法輪功學員提起上訴,同年十月十七日被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誣判。(呂洪民時任松原市中級法院院長)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九年的法輪功學員董鳳山被劫持到吉林四平市監獄,僅六天,他就在獄中被活活打死。
◎法輪功學員宋生、楊寶森遭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誣判
松原市乾安縣法輪功學員宋生、楊寶森先後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宋生在宇宙路派出所遭受一天一宿的酷刑迫害。二零零九年三月末,乾安縣法院對宋生、楊寶森分別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年。兩人提起上訴。
松原市中級法院原定於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二審開庭,在吉林省高院壓力下,開庭一再延期。二零零九年四月末,松原市中院又稱不公開開庭,強迫四位律師五月一日前遞交辯護詞。松原市中級法院使用黑箱作業手段,對兩位法輪功學員維持誣判(呂洪民時任松原市中級法院院長)。
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楊寶森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迫害。五月十四日,宋生被劫持到吉林監獄迫害。
◎付麗紅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遭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誣判
松原市法輪功學員付麗紅、騰憲茹、許朋、邵長普、姜宇庭、劉寶琴,二零零八年四月先後被松原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零九年初被松原市前郭縣法院非法判刑八至十二年重刑。
六名法輪功學員提起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於同年四月九日二審開庭,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維持原誣判(呂洪民時任松原市中級法院院長)。
◎楊偉華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遭松原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誣判
松原市法輪功學員楊偉華、吳丹、劉國權、高勇二零一零年三月份遭到松原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被松原市寧江區法院非法判刑,楊偉華被非法判刑八年,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四位法輪功學員提起上訴,松原市中級法院約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底十二月初非法維持原誣判(呂洪民時任松原市中級法院院長)。
◎趙國興等五名法輪功學員遭吉林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誣判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趙國興、劉玉和、趙英傑、穆春紅、王立秋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先後被吉林市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遭各種酷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五名法輪功學員被吉林市船營法院非法判刑三到十年。五人均提起上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吉林市中級法院對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維持原誣判(其時呂洪民任吉林市中級法院主管業務副院長)。

吉林省二名市、縣中共書記被公訴或被查
吉林省洮南市中共書記崔彥磊遭惡報被提起公訴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日遼寧省消息,吉林省洮南市中共書記崔彥磊嚴重違法被提起公訴。
崔彥磊,五十多歲。主要履歷:曾任舒蘭市政府副市長;二零一八年,任吉林省梅河口市市長;二零二一年,任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委書記。期間,崔彥磊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崔彥磊任吉林省梅河口市市長、白城市洮南市委書記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法輪功學員張金生,一九六一年出生,家住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張金生要出國旅遊,在北京旅店被綁架。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被帶到吉林省梅河口市河南派出所,關鐵籠子裏一夜。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日警察上家裏抄家。
警察綁架張金生的藉口是:張金生二零一九年中國新年前後給吉林省梅河口市公檢法郵寄了真相信。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半,梅河口市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四年。二零二零年五月,張金生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嶺市監獄9監區2隊。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消息,吉林省梅河口市還在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非常邪惡,在洗腦班有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開飯店和開商店的,警方就強制關閉飯店和商店。
吉林省梅河口市政法委、「六一零」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由各街道、鄉鎮公安派出所人員統一行動,開始大面積綁架法輪功學員進當地的洗腦班,遭綁架和騷擾的有法輪功學員孫成顯、孫德福、張春豔等多人。
洗腦班位於梅河口市福民街革新村三組洪泰有限責任公司院內,該公司原名叫洪泰果仁廠,由個體戶王雲海及弟弟妹妹聯合經營。政法委租用該地據說每月需十幾萬元租金。王雲海也曾經將原洪泰山莊一部份租給政法委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
洗腦班仍由政法委副書記姜榮國(一說姜光國,鮮族人)和「六一零」主任吳守坤負責,另有幾名陪護做幫兇。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半左右,梅河口鐵北派出所四個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高玉珍家,家中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被抄,高玉珍(72歲)被綁架到鐵北派出所。警察逼迫高玉珍污衊大法師父,寫「不煉功的保證」。下午將高玉珍放回,並要求高玉珍次日再去鐵北派出所。
◎法輪功學員呂豔波,女,家住白城市洮南市。二零二三年端午節前夕,因呂豔波在微信平台上傳播法輪大法真相,法輪功學員呂豔波和姐姐豔玲被洮南市警察綁架,呂豔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呂豔波被非法關押到白城市看守所。
後來她家人接到中共法院對呂豔波的非法判決通知單,上面寫的日期是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呂豔波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女子監獄,她所遭非法刑期待查。
◎二零二三年一月份以來,洮南市派出所警察繼續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指使社區人員給法輪功學員或者家人打電話,以所謂的回訪為名,去法輪功學員家拍照,或者讓法輪功學員家人配合其給法輪功學員拍照,給所謂的上級交差,
前吉林東遼縣委原書記江禮權遭惡報被查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前吉林東遼縣原中共書記江禮權涉嫌違法,被查。
江禮權,男,漢族,一九五八年九月出生,吉林東豐人,曾任吉林省東遼縣委書記。主要履歷:二零零零年七月,任東豐縣副縣長;二零零四年三月,任東豐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二零零六年七月,任東豐縣委常委;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任東豐縣委常委、副縣長;
二零零八年年六月,任遼源市龍山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任遼源市龍山區委副書記、區長;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任東遼縣委書記。期間,江禮權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江禮權主政遼源市龍山區三年、東遼縣五年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分事實:
◎盛淑雲:女,六十歲,遼源市石油化能源科退休職工,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被遼源市610、國保、西寧警署聯合綁架、抄家。抄走電腦一台、打印機、大法書籍、手機3部、電子書3個、MP3兩個。遭坐鐵椅子等酷刑,後被非法關押在遼源市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遼源市龍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上訴到市中級法院,家屬也多次去要人,但市中級法院仍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非法裁定維持原判。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吉林省東遼縣渭津鎮法輪功學員劉全興被綁架,八十來歲的父母家被抄,帶走老父親,後來看年齡大放回家了。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吉林省東遼縣公安局和安恕鎮派出所警察闖到安恕鎮彩嵐村六組法輪功學員張秀英家,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非法抄家,搶走了師父法像和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
張秀英趕集剛回來正要換衣服去地裏幹活,被強行綁架上警車,張秀英的丈夫患有精神病,需要張秀英的照顧。第二天,警察拿來一個票子逼迫不認識字的張秀英的丈夫簽字按手印,說是拘留五天,當時張秀英被關押在那裏不清楚,家裏患病的丈夫沒人照顧。

這些落馬官員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而被查、被公訴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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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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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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