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川等公安局頭目為何免職、被查?

河北四川等公安局頭目為何免職、被查?

文/明慧網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夏映蓮編輯)

最近得知,發生在河北省、重慶市、四川省、湖南省、江西省五名市公安局正副局長或被開除公職,或落馬被查。表面上的原因或是貪污腐敗、或違紀違法,或是生活腐化、或是權力爭鬥等等。

真實的原因又是如何呢?

一、河北灤州市公安局原副書記秦永山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河北省唐山灤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秦永山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秦永山,50多歲。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二一年,任唐山市灤縣公安局副局長、灤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灤州市(原灤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期間,秦永山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當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上午八點多鐘,唐山市開平區雙橋鎮孫家莊村張豔芬和雙橋村高玉珍去灤縣榛子鎮麻彎坨集市講真相時,被人惡意舉報,遭綁架到榛子鎮派出所。他們沒報姓名和住址,張豔芬被擰胳膊、拳打腳踢,警察又給她們做筆錄照相,照相後,才知道她們是雙橋的,折騰了一天,中午也沒讓吃飯,到晚上,才讓雙橋派出所接他們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在河北灤縣孟家屯集市上,三位發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遭不明真相人惡意舉報,被安各莊派出所劫持,並於當晚送至灤縣拘留所。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唐山市古冶區法輪功學員閆德金(男)在灤縣麻灣坨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便衣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灤縣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韓福英和王長玲去唐山市灤縣王店子集市上講真相,被王店子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下午被綁架到灤縣拘留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家屬去拘留所要求見家人被拒,說是王店子派出所不讓見。

◎二零一七年八月八日上午,在灤縣安各莊集市上,有四位法輪功學員在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安各莊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王存芹不慎把身份證帶在包裏,被警察發現,找到住址並抄家。大法書、師父法像等被劫持。下午體檢後,一法輪功學員被放回。另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帶回派出所或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點多鐘,河北省唐山市灤縣法輪功學員韓會芹在地裏種花生時遭灤縣古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在派出所遭警察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當晚十點多鐘被送到灤縣拘留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區林西法輪功學員張淑芝、叢淑敏,到灤縣雷莊集市講真相,被雷莊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雷莊派出所關押,並非法抄了兩位法輪功學員的家,沒有抄到東西。之後,雷莊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張淑芝、叢淑敏轉送到灤縣拘留所非法關押迫害。

中共公安非法綁架示意圖。

二、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原副局長李青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重慶市消息,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副局長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李青,一九六九年一月生,重慶奉節人。主要履歷:二零二三年七月至二零二五年,任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李青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李青任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重慶市萬州區法輪功學員李達九和董聚雲夫婦(現年均77歲),二零二四年八月二日,被重慶市開州區法院非法判決各兩年有期徒刑,並各勒索罰金六千元。

◎重慶萬州區70歲的法輪功學員胡開均,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她被重慶開州法院非法誣判五年、勒索罰款一萬五千元;她提起上訴,被重慶市第二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胡開均的丈夫十年不能自理生活,沒有呼叫能力,不能進食,不能離開她的照顧。中共政法委不法人員圖謀對胡開均「收監」。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多鐘,胡開均夫妻倆去居委會找人,正好碰上了政法委來強制對胡開均進行迫害,有政法委科長鐘仁俊,重慶市開州區的公安二人參與,望江派出所的小陳、辦事處周建明、吳明俊、國安的唐偉銘、公安、居委會張書記。

他們聲稱給所謂的「豐厚福利」,說甚麼胡開均「收監」後,其丈夫在家住,給其請保姆,辦事處付工資、送福利院自己付1000元生活費,還要給困難補助,還不扣工資等,還讓提出甚麼訴求都給答覆。胡開均老兩口不要這所謂的「福利」,只要他們承擔責任,負法律責任。整個政法委誰也不敢承擔責任。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兩點五十三分,重慶市開州區法院,對胡開均手機微信支付進行了封號,將所有的銀行卡都凍結了,卡斷生活經濟來源,不讓人生活,搶奪錢財與生命。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重慶萬州區鐘鼓樓街辦八角井社區工作人員李天義帶領一夥人到轄區修煉法輪功的人員家騷擾,嚴重影響正常的生活。

三、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述華被開除公職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四川省消息,四川省宜賓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周述華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周述華,一九六二年十二月生。主要履歷:二零零五年六月,歷任宜賓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支隊長,交警支隊支隊長;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任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一七年退休。期間,周述華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周述華任宜賓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四川省宜賓市法輪功學員蘇坦(女)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晚上和兒子在家時,被宜賓市公安局,「610」等部門的警察構陷綁架。

◎四川省宜賓市興文縣古宋鎮法輪功學員周大芬,女,約60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傍晚在石海家園超市門口被國保大隊長黃傳武等夥同西門上社區書記向永紅、社區人員何英等當街綁架,帶著的7歲外孫也被綁架。當晚警察挾持其外孫闖到周大芬的女兒家非法抄家。隨即將周大芬劫持至宜賓市高縣月江看守所非法關押。

中共公安非法綁架抄家示意圖。

◎二零一六年宜賓市法輪功學員黃順坤被監獄迫害致死。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74歲的法輪功學張心鑑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被警察入室綁架、抄家搶劫,參與迫害張心鑑的警察最初提出交一萬元可將他放回,被家屬拒絕,後又改口拿錢也不行了。張心鑑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宜賓大益看守所。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張心鑑老人被宜賓市翠屏區法院非法判五年,強送嘉州監獄。

◎四川省宜賓市法輪功學員陳曉林被綁架看守所,原因是其妻子袁福先(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到宜賓市翠屏區南廣鎮大益鄉,在街上講真相時,被南廣鎮派出所的警察綁架,關押在拘留所,據說是非法刑拘十五天。

到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陳曉林早上到拘留所去等著接妻子回家。等到拘留所上班一打聽,值班的告知說,他妻子已走了。他當時以為妻子已自己回家了,可回家一看妻子不在家,直到晚上都不見人影。第二天,再去拘留所打聽時,對方告知說十三日就被轉到看守所去了。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四川宜賓市翠屏區國保警察肖波、謝明彬和另一個男警察到宜賓市翠屏區法輪功學員邱寶蘭家,要帶邱寶蘭去公安局,說要她去學習十天。邱寶蘭不同意去,並向他們講法輪大法真相,善意的勸告他們懸崖勒馬,不要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七月十七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邱寶蘭獨自一人前往宜賓市翠屏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準備進一步向國保大隊有關人員講清真相,卻被綁架到了宜賓大益拘留所拘留七天,兒子去國保大隊要人未果。

◎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法輪功學員張志敏自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被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宜賓市大益看守所。警察已將構陷張志敏的案卷送到翠屏區檢察院公訴科。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十一時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志敏,張志敏的女兒為其作了辯護。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點左右,法輪功學員袁福先到宜賓市翠屏區南廣鎮(大益去趕集),在街上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舉報,被南廣鎮派出所的警察綁架,被綁架到宜賓市看守所關押迫害。

四、湖南省邵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鄧啟元被查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四日湖南消息,湖南省邵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鄧啟元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鄧啟元,50多歲。主要履歷: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邵陽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三年四月,任邵陽市公安局一級高級警長。期間,鄧啟元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鄧啟元任邵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向又海,男,70歲左右,湖南省邵陽市洞口縣小學退休教師。二零一五年五月三日上午,向又海去洞口鄉鎮發放真相資料時,被綁架。

自從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被綁架在洞口縣看守所,為了營救自己的親人,向又海家人請律師之後,洞口縣檢察院因律師的介入而將案件退回洞口縣公安局,事後,向又海家人遭到洞口縣國安、「610」辦公室等相關人員威脅,說甚麼「把老向的材料這次整輕了再重整」,還試圖再構陷向又海的家人,說甚麼「向又海的二哥也煉法輪功,連他也一起整。」洞口縣的國保人員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真是害人害己。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邵陽市邵東縣國保大隊夥同佘田橋政法委和派出所及水東江派出所,在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國保大隊和小板橋派出所協同下,強行綁架在雨龍家具城上班的法輪功學員李飛燕。李飛燕正念抵制,被小板橋派出所10 個警察強行抬走,綁架到邵陽市洗腦班迫害,邵陽市洗腦班在紅旗路市委招待所內。

法輪功學員繪畫作品。

◎湖南邵陽市戴開野、劉元鳳兩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晚上七點多鐘,在家裏,被警察暴力綁架。戴開野、劉元鳳夫妻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

◎邵陽市洞口縣法輪功學員肖劍豪(男)、曾了元(女)兩位70多歲的老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在給世人講真相中,被洞口縣花園鎮派出所綁架,送洞口縣看守所迫害,後來都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分別被劫持到監獄。

◎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水東江鎮牛山村左嶺上組法輪功學員王夫足,在二零一四年九月十四日,在外邊幹活,水東江派出所和水東江政法委夥同牛山村邪黨書記曾端榮把他綁架到邵陽市洗腦班。地址在邵陽市委招待所內。

◎二零一三年八月四日,衡陽市糧運隊法輪功學員王生良在邵東縣石株橋鄉懸掛橫幅,凌晨四點多,被湖南省邵陽市邵東縣石株橋派出所綁架,麵包車被扣。後被劫持至邵東縣公安局。八月四日下午,邵東公安局警察到王生良衡陽市糧運隊住處盤查,並主動留下手機電話。邵東縣公安局警察要鄰居轉告王生良的妻子直接打電話與他聯繫。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早晨五點多鐘,湖南省邵陽市洞口縣高沙派出所張某、劉怡相、嚴立強等五個警察突然闖入法輪功學員袁秀鳳的家,翻箱倒櫃,搶走了她的身份證,哄騙說要核對甚麼要退還的,並將60多歲的袁秀鳳帶走。

五、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羅敏強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江西省消息,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羅敏強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羅敏強,江西吉安人,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出生。主要履歷: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四年,任吉安市黨委委員、公安局副局長。期間,羅敏強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下面是羅敏強任吉安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吉安市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分事實:

◎吉安市泰和縣法輪功學員羅春芳遭非法判刑四年。

羅春芳,女,現年56歲,吉安市泰和縣冠朝鎮的法輪功學員。羅春芳因堅定信仰,曾遭多次迫害。二零一四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熬鷹」、毒打、掛銬等酷刑迫害,還被公然灌毒藥摧殘。二零二一年四月六日,羅春芳在講真相、告訴百姓「法輪大法好」時,再次被警察非法抓捕。二零二二年三月獲悉,羅春芳已於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遭吉安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並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因堅持信仰,法輪功修煉者遭受了中共黑監獄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明慧網)

◎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文峰鎮派出所警察,在雙村派出所警察的帶領下,來到一位高姓法輪功學員的老家,進行所謂的「訪問」,同時還在所居的房間拍了照。同時,兩地派出所還曾多次打電話給在外地務工的高姓法輪功學員。

吉水縣法輪功學員高瓊志在外務工。二零二一年六月底的一天晚上,曾經去過高瓊志農村老家的三個人(可能是吉水縣文峰鎮派出所、雙村鎮政府的政法人員和鎮派出所三個機構人員聯合上門)再次上門騷擾,向家裏的二位老人施威說找你兒子。至此,二零二一年已經超過三次騷擾該法輪功學員或他的家人。

四分之一世紀、整整一代人的時間過去了,這場人權災難仍在繼續,每個月仍舊不斷看到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失去生命、被判刑、被拘捕、被騷擾等各類報導。

公檢法司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中共相關人員無視法律,在「610」背後的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

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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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2/五名市公安局正副局長遭惡報或被開除或被查-490292.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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