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

文/明德 (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編輯)

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王洪傑,合肥市江淮車輛製造廠職工,多次被評為先進生產者和青年標兵,曾三次被送「洗腦班」迫害,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二零零三年王洪傑被洗腦班轉送到安徽省第四醫院(安徽省合肥市精神病院),被毒針藥物長期毒害,腿被醫警打斷,被非法關押迫害長達七年之久,被家人在二零一零年接回家時,已神智失常,頭腦不清,不能自理,於二零一八年十月含冤離世,終年65歲。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李春連女士,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在法輪功學員陳俊的家中被江夏區紙坊派出所警察綁架,李春連、陳俊被劫持到武漢市萬濟精神病院關押迫害。二零二二年十月初,家屬去探望時,發現她人很消瘦,已經不認識家人了。

家屬強烈要求放人,萬濟精神病院推給紙坊派出所,派出所的黎姓警察說再過一週等中共兩會結束後才放人。後經家人營救,李春連在被精神病院迫害了八個月後,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被家人接回家,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離世。李春連在被綁架之前身體非常健康,她的離世與萬濟精神病院對他進行的藥物迫害有直接關係。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對堅持信仰、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中共慣用的手段之一是以「精神病」名義將健康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精神病院進行所謂的「治療」,實質上是折磨: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野蠻灌食、捆綁毆打、坐鐵椅子等等,其中最為廣泛採用的是毒針,受害者的痛苦外人難以想像,很多人因此真的精神失常或死亡,目前突破封鎖了解的被精神病院、公安醫院藥物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59人。

前蘇聯共產黨頭目赫魯曉夫有句名言:「只有精神病人才懷疑蘇聯光明美好的前途。」所以在前蘇聯,很多不同政見的知識分子、社會異己分子被「診斷」為精神失常,關進由警察管治的精神病院實施精神迫害,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被精神病」的由來。

作為蘇共的衣缽傳承者,中共也同樣採取了「被精神病」的手法來對待異見人士和他們認為是有可能威脅到自己政權的人,且手段更加殘酷。

中共從一九六零年代就開始了「被精神病」的做法,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開始,達到了高峰。在全國各地,一些堅持信仰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說成是精神病而施以精神摧殘。

據追查國際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不完全統計,近五年的時間,至少有1000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精神病」,這一數字已遠超世界精神病學協會對前蘇聯作出的調查數字。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直延續到二十多年後的今天,法輪功學員「被精神病」的人數也已遠超當年的數字。

除了在監獄、洗腦班等處施行精神迫害之外,中共還在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和正規精神病學診斷的情況下,將法輪功學員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施以精神摧殘,使得本來是治病救人的醫院,淪落為這場政治運動的幫兇。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在精神病院,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注射或灌食多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被施以電刑及長時間捆綁等虐待,被折磨得生不如死。大批學員被迫害得雙目失明,兩耳失聰,癱瘓,喪失記憶,神志不清,精神錯亂,甚至死亡。還有很多學員被長期關押在精神病院,有的十幾年仍不讓出院;或者被來回多次關押,有學員達20多次。許多人被反覆監禁於監獄、洗腦班與精神病院之間。

即使在名義上為了防止「被精神病」的《精神衛生法》出台的二零一二年之後,法輪功學員被精神病的情況仍在繼續,明慧網上每年都有報導。

全中國所有的精神病醫院(科)都涉嫌參與迫害

據追查國際二零零四年發布的「關於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精神迫害調查報告」,截止到二零零三年的不完全統計,在中國15個省的100多家精神病醫院(科)抽樣調查中,83%的精神病醫院明確承認「收治」過法輪功修煉者,而那些聲稱沒有「收治」過的醫院,經查證是在撒謊掩蓋。例如:邯鄲市精神病院一口否認,然而,法輪功學員楊寶春就關在該院2年多。楊寶春案是令外界極為關注的案例之一。

楊寶春未被迫害之前的煉功照片。

在明慧網中,可以看到眾多精神病院參與迫害的案例,幾乎遍及全國各地。由於信息的極度封鎖,明慧網和「追查國際」給出的案例都只是冰山一角。

為了方便實施迫害,公安還將自辦的強制收治觸犯刑律的精神病人的精神病院──安康醫院,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相關報導見明慧網文章《安康醫院──鮮為人知的魔窟》。本篇只介紹隸屬衛生部和民政部的精神病院。

收、治以及出院標準:是否放棄信仰

法輪功學員或是因為堅持修煉,被各地「610」(專事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夥同公安局、派出所、社區、居委會、單位等部門強行綁架到精神病院,或是因在監獄、洗腦班等黑窩仍然沒能轉化,被強行轉送到精神病院。當局的目的相當明確,就是通過更為嚴酷的精神摧殘,逼迫他們放棄信仰。

精神病院則不顧醫學倫理,一律無條件接收,如蘇州太倉市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的病歷上就赫然寫著:「因對法輪功堅信不疑,被公安機關強制入院。病況:思想清晰無異常。」

二零一二年頒布的《精神衛生法》明確規定了精神病院的收治標準必須滿足「重症」和具有「威脅」性,然而各精神病院仍然罔顧法輪功學員和這兩條標準完全不符的事實,照樣收治他們。雖然很多醫務工作者都以執行上面的命令來搪塞,但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

而醫院所謂的治療目的及效果均是以放棄信仰為標準。很多醫院不經任何檢查就鑑定為精神病而開始逼迫吃藥,有的醫院雖認定精神無異常,仍然強制「治療」,如上述蘇州太倉市的精神病院,已在病歷上明確寫著「思路清晰無異常」,仍然強制打針、吃藥。

另據一些受害人表述,如果堅持說修煉法輪功,醫生就會加大藥量,或採用電擊,逼迫說「不煉了」,以期達到所謂的「治癒」效果。而「表態放棄修煉」也是能夠出院的必要條件。有大量案例支持這些說法。

如徐州精神病院將法輪功學員強行捆綁在病床上打針、灌藥,超劑量注射不知名的針劑,人立刻就昏死過去。藥物發作時,學員們感受到撕心裂肺的痛苦、疼痛,在地上打滾、慘叫、猛烈撞牆。

學員事後問醫務人員「為甚麼給我們這些沒病的人打針、灌藥」時,他們面帶羞愧地說:「沒辦法,這是上級的指示,我們要工作,只有服從領導。」並說:「如果你們說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不給你們用藥了。」

對於堅持煉功的學員,他們加大藥量迫害,有一位學員被連續高劑量地打了四十多天針,完全失去記憶。停藥後雖慢慢恢復,但記憶力大大減退。他們還施用電針:把人摁倒,在頭上接幾個電極,電鈕一按,人就被擊死幾個小時。醒來二十分鐘前,幾個惡徒引學員說話,先說家常事或亂扯,再引學員罵師父,學員說:「師父好,師父我不能罵,不能罵……」

又如安徽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副教授吳曉華,二零零一年被關押到合肥市第四人民醫院五病區的精神病院,被強行食藥、注射藥物,多次呈大字型綁在床上電針、電麻,連續數天。每天電針刺入太陽穴,都會造成全身神經收縮、疼痛、毛孔倒立,頭髮像剝離頭皮一樣難受。

安徽建工學院環境藝術系副教授吳曉華。

電麻比電針的電流大很多,腦中出現藍、綠色恐怖圖形,很怪異的像風聲的嘶叫,異常恐怖。主治醫生李琬說:「你不配合,就給你加大電量」,並告訴她,只要寫「不煉功」的保證,馬上就可以回家。半年後李琬親口告訴吳曉華:「你確實沒有精神病。」而當吳曉華問她為甚麼要給自己食用精神病藥物時,她說:「是上面直接管的。命令給藥。藥量也是他們定,命令你必須吃。」

平度市精神病院給法輪功學員吃藥打針,有時電針,不准煉功,要求放棄修煉。公安逼迫學員寫「揭批」材料,說寫了就出院,不寫就不准出院;湖南湘潭法輪功學員趙湘海,被從勞教所轉到湘潭市第五醫院(精神病院),手銬腳鐐關押逾六年,釋放條件是「交醫療費,不煉法輪功」。

表態放棄修煉就可以出院,說明當局非常清楚法輪功學員的精神是正常的,否則的話,讓精神病人去做「保證」,既不合邏輯、也不合常識。這只能證明,當局是把法輪功學員當作正常人對待的,只是在利用精神病院來折磨逼迫他們。

濫施精神病治療及其後果

中共為了唆使各地採取精神病治療手法殘害法輪功學員,下達了具體的指令和要求。如在其下發的《反邪教內部參考資料》(註﹕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人類最大的邪教組織)有關「轉化的實施方法」中寫著:「必要時可用藥物介入,採用醫藥方式和臨床實驗方針達到科學轉化之目的」。這一反人性的指令,使得各精神病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肆無忌憚。

精神病院普遍採用了強迫灌食、注射藥物、電休克等手段,頻繁使用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這些藥物對一個精神正常人的後遺症非常嚴重,許多學員遭受巨大的中毒性反應,譬如:失去記憶,嚴重頭疼,精神恍惚,極端虛弱,無法控制的震顫,噁心,嘔吐,失去知覺。

藥物超過正常用藥率的很多倍使用,因而經常造成毀滅和不可逆的後果。各種方式綜合使用,導致致死、致殘者不計其數,有些學員被迫害得真的瘋了。

明慧網上有大量致殘、致瘋的案例,如:

湖北法輪功學員劉曉蓮,二零零六年被赤壁市蒲紡精神病院使用高壓電擊、電針四個小時,注射、灌食毒藥,一天一夜吊注毒藥水10斤,導致全身發黑,與黑人沒甚麼兩樣,最後竟不能說話,成了啞巴;
昌樂衛生學校青年教師周國玲,兩次被送入濰坊市精神病院,注射大量麻醉藥物和一些不明藥物,致使中樞神經遭到破壞,精神失常;
呂燕飛被四川遂寧市民康醫院(掛牌精神病院)捆綁輸液、灌食,注射大量不明藥物,致使雙目失明;
齊白石的親孫女、著名畫家齊秉淑,一九九九年被關進北京市朝陽區大北窯鎮大柳樹精神病醫院,強行打針、吃藥一年多時,已是白髮蒼蒼,手不停地顫抖,看樣子已經不能再作畫了。

中共酷刑演示:吊銬強制輸液。

還有大量致死的案例,如:
32歲山東電腦工程師蘇剛,二零零零年被精神病院注射大量破壞神經中樞的藥物,迫害一個月左右,出院不久死亡;
原寧夏靈武市一小副校長陸紅楓,二零零零年被靈武精神病院強制灌食破壞神經系統的藥物。有一種德國進口藥,一般人吃一片就會昏迷三天,陸紅楓每天被灌食24片,連續50多天後去世;
33歲濰坊諸城陶瓷廠職工馬豔芳,二零零零年被諸城市精神病醫院強行打針吃藥,持續兩個多月後去世;
安徽省合肥市法輪功學員王洪傑,被安徽省第四醫院(精神病院)摧殘七年,導致神智失常、生活不能自理,於二零一八年離世。

還有很多學員被長期和多次關押在精神病院,如:
南京十四所(中國電子科技集團第十四研究所)法輪功學員張玉龍,二零零一年遭勞教迫害後,又被劫持到精神病院(南京腦科醫院)關押了12年,導致精神恍惚,生活不能自理;
河北邯鋼集團職工劉勇,二零零一年被關押到保定第六醫院(精神病院),也是12年。每天吃破壞中樞神經的藥和注射一些不明藥物,在極度痛苦中,險些喪命;
湖北省浠水縣國稅局洗馬鎮分局職工郭敏,前後被關押在黃岡市康泰精神病醫院和浠水縣精神病醫院,逾十年,到明慧網報導時仍未放出;
上海盧秀麗有二十次被關押到普陀區志丹路精神病防治院,被迫服用精神藥物近十四年,二零一八年,盧秀麗又被關押到松江藍色港灣福利院,被迫害到喪失記憶,精神出現混亂,於二零二一年離世。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這場滅絕性迫害中,全國的精神病院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這場滅絕性迫害中,全國的精神病院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它們以執行政治任務為由,將上級命令凌駕於醫學診斷標準之上,助紂為虐,非法關押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濫用精神病治療手段施以精神殘害。

他們的惡行嚴重違背了精神醫學倫理的原則,違背了作為世界精神病協會會員必須遵守的《夏威夷宣言》及《馬德裏宣言》,就是連中共自己制定的《精神衛生法》也已經觸犯。

「追查國際」在調查報告中說:「中國當局操控精神病醫院使用精神病治療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迫害,是系統性群體滅絕性的。」 「本組織將一如既往、鍥而不捨地將所有案件追查下去,我們將繼續向國際有關機構、媒體隨時公布所有參與迫害的醫院、醫生、相關人員及協助醫院的人員,包括公安、受害者的單位、家屬的名單,堅決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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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8/中共利用精神病院迫害法輪功學員-488076.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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