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明慧網雲南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陳欣編輯)
郭伶女士今年六十七歲,是雲南省昆明市土產公司退休職工。郭伶出生九個月時因發高燒,醫治無效,留下「小兒麻痺後遺症」,成了跛子,走路十分困難。隨著年齡增長又患上了多種疾病。直到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才使她獲得新生。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五年中,郭伶多次遭到警察綁架、抄家,三次被枉判共十五年,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她被關禁閉,長時間罰坐小凳等,被迫害致股骨頭壞死,出獄時,她不能行走。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七日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後,八月下旬她又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本文主圖)關押迫害。
從郭伶的遭遇中可以看出: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毫無人性,對一個身帶殘疾、快古稀之年的老太太也不放過。
下面是郭伶女士修煉法輪功後親身受益的經歷以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幸遇大法 擺脫人生苦難
郭伶在母親生下她才九個月時,發了一次高燒,隨後右腿落下了殘疾(小兒麻痺後遺症),從此,苦難就一直伴隨著她。到二十歲時,她體内幾乎沒有一個完好的臟器,從頭到腳都是病:腦袋裏長瘤子,耳朵裏生癤子;鼻炎、眼球紅腫、嘴角生瘡、口腔潰瘍終年不斷;乳房小葉增生、頸椎骨質增生、肩周炎、關節炎、腸胃炎;女兒出生三個月後又患上了尿路感染,經常便血。
那些年,郭伶為了治病,練了許多氣功,還到廟裏皈了依,希望通過虔誠的燒香拜佛能治好病,有個好身體。能想到的辦法都用上了,但是病依然不見好。
那時,郭伶整天以淚洗面,苦不堪言,她一直在尋思著:人為甚麼會這麼苦。她經常面對著供的佛像祈禱:請幫我找一個真正的師父,告訴我人活著到底是為了甚麼?
一九九七年四月的一天,鄰居大爹對她說:他煉了法輪功,身體太好了,現在紅光滿面,手上的老年斑都不見了,他還拿出《轉法輪》給郭伶看。當郭伶翻開《轉法輪》,看到師父的照片時就覺得這面孔太熟悉了,好像是在甚麼地方見過的。於是她從大爹那兒借了《轉法輪》。
回家後郭伶用了三天時間看完了《轉法輪》,就對大爹說,我也要煉法輪功。郭伶到附近的輔導員家請回了《轉法輪》、《轉法輪》卷二、《法輪大法義解》三本大法的書,從此她對人就說:我找到真正的師父了。沒多久,在郭伶家裏也成立了一個煉功點,早晨在院子裏煉功,晚上在屋子裏學法。開始只有六、七個法輪功學員,後來發展到二十多個。
煉功才一個多月,一天晚上,郭伶就便出了半桶又是血又是膿的東西,打那以後尿路感染的症狀再也沒有發作過,除小兒麻痺外後遺症外,其它的病她都不知道甚麼時候全好了。從此郭伶真正享受到人生中的快樂與幸福。
屢遭迫害 再陷魔難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一心只想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的郭伶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向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累次遭到公安、單位、社區監視、跟蹤、多次被綁架、抄家、關押,曾經被非法勞教,三次被非法判刑。
關押在雲南省女二監期間由於不放棄信仰,被酷刑折磨出現股骨頭壞死等。並且導致婚姻破裂,郭伶女士又再次落入中共迫害的苦難之中。
以下是部分受迫害事實。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郭伶正在單車棚,這時來了七、八個警察,不由分說就搶劫東西,把整個單車棚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大法書、煉功磁帶、真相資料、收音機、手機、鑰匙、一千元現金等,隨後又將郭伶帶到母親家,非法抄母親的家。
看到警察的架勢,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整個人都嚇傻了,神情恍惚地看著這些流氓把整個家搜得亂七八糟。隨後又抄了郭伶的家、女兒的家,搶走了大量私人財物。隨後官渡國保大隊的馮軍和另外三個警察,將郭伶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郭伶到看守所後第一天開始就被強迫幹活,揀辣椒、揀豆子,不分白天黑夜。
二零零三年三月,郭伶被嵩明縣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隨後被劫持到女二監關押。郭伶一進女二監就被脫光衣服進行侮辱性體檢。隨後就被三個五大三粗的犯人包夾,二十四小時看守,上午被強迫看誹謗大法的書籍,下午幹奴活:揀咖啡豆、纏小凳、編手鏈、縫珠繡……
兩個月後,由於郭伶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罪,拒絕幹活,就被關進禁閉室。進禁閉室要脫光衣服檢查身體,不准穿襪子,只讓穿單衣單褲。禁閉期間不讓吃早點,飯菜減量,每天夜裏十一點給一床單薄的鋪蓋,早上六點就收走,只能坐在那。沒有熱水,不讓洗澡,不讓換衣褲。郭伶先後被關三次禁閉,並遭警察和犯人强迫灌食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五年三月後,監獄加重了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開始體罰每天坐小凳子,郭伶由於抵制警察非法行為,又第四次被禁閉,強行洗腦轉化。禁閉二個月後出來被強迫幹奴活。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獄中被迫害致股骨頭壞死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五日,郭伶由於向有緣人贈送法輪功真相小冊子,遭兩保安誣告被大觀派出所的兩個警察綁架,被五華國保大隊的警察馬斌非法審訊,非法搜走了郭伶隨身攜帶的真相資料、手機、電子詞典、mp3以及二千四百多元錢。
二零零九年六月,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對郭伶秘密開庭。當年八月,郭伶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八日,郭伶再次被劫持到雲南省女二監。她一進監獄就被強迫坐小板凳,早上六點半到夜裏十一點,不准動,不准變換姿勢,警察梁潔強迫郭伶戴嚴管黃牌,郭伶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又沒有犯錯拒絕帶嚴管牌,警察就在郭伶穿的衣服上縫上嚴管的標誌。
郭伶被强迫坐小板凳,一直坐了兩年多的時間,直到二零一一年六月份,監獄醫院檢查出郭伶股骨頭壞死,監獄怕承擔責任,以「保外就醫」的名義讓郭伶回了家。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再次被劫持到雲南女二監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九點多,郭伶在回家路上,遭幾名不明身份人員攔截、綁架。並且將郭伶帶至她的租住處和她女兒的家非法抄家,搶走了大量郭伶的私人合法財物。抄家後,已是凌晨,郭伶被帶至海口派出所遭非法審訊、強行滾手印、採血。之後,對郭伶定點「監視居住」。
此後一年多中,公安羅織材料,蓄意向檢察院構陷郭伶。海口派出所片警楊彥傑經常上門拍照、錄像、騷擾,還經常打電話問她人在哪裏。海口街道辦事處、山衝社區人員也經常來敲門、拍照、騷擾。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當日,郭伶被西山分局國保大隊王忠芳、海口派出所警察等構陷到西山區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早上,郭伶在街上被海口派出所警察陳傑等三人堵在路上,綁架到派出所,之後因為郭伶雙下肢二級殘疾,看守所拒收,凌晨四時回派出所。七月三日,派出所所長朱洸霆、副所長朱廣銘告訴郭伶變更為取保候審。
七月十六日早八時,派出所將郭伶強行拉到昆明市西山區法院二十一庭,在沒有親屬在場的情況下非法開庭,審判長張林敏、陪審員楊琴、夏書萍、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蘇靜、書記員李丹丹、律師張瑞琛,旁聽席只有派出所四警察及兩法警。郭伶拒絕律師張瑞琛有罪辯護,律師退庭。
在法庭上,郭伶為自己辯護,最後她對法庭人員表示:當歷史翻過這一頁,每個人請自重。八月二十二日早八時,六十七歲、身有殘疾的郭伶女士再次被警察強迫送到昆明市新華醫院進行體檢,隨後關押進女二監。
郭伶被迫害經歷,詳見:《曾被誣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綁架》、《昆明郭伶控告公安違法 要求撤案並解除監視居住》《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搶劫》、《控告狀疑被攔截 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續迫害》、《昆明市郭伶被構陷到西山區檢察院》等等。
在此善勸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級人員,想以執行上級命令推卸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過是無用的。職業你可能選擇不了,但是人的善良你可以選擇。
目前天災人禍、國內的形勢亂象,警示「天滅中共」已經開始,中共政權即將崩潰,跟隨中共作惡者都罪責難逃。現在你們只有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證據,善待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才是你們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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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9/在中共治下一個殘疾婦女的遭遇-484362.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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