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敲詐勒索 堪比黑社會綁匪

文/明慧網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編輯)

在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各種名目的經濟迫害中,除了通過法院的非法判決勒索罰金、停發或強要歸還所發養老金、非法抄家時順手牽羊偷走等外,還有一種迫害手段是,中共不法人員不經過任何程序,直接以「綁匪」面目對法輪功學員敲詐勒索。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五年來,中共警察沒有正常法律程序,直接綁架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數日或數年。有的中共人員直接把「交錢」和「放人」掛鉤,聲稱「交錢就放人,不交錢就判刑」;有的中共人員敲詐勒索金額特別巨大,動輒勒索幾萬元、幾十萬元;有的中共人員自知在幹壞事,不敢留下證據,特別提出「必須給現金,不准轉賬」。

以下是從明慧網搜集的近幾年發生的以這種形式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部分事實。

吉林派出所所長:要十萬元,必須給現金,不准轉賬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吉林省扶余市三岔河鎮郊派出所所長杜志國帶領眾多警察闖入東九號村法輪功學員王豔家中,翻箱倒櫃,杜志國直言法輪功是政治問題,王豔的丈夫與其理論,王豔和兒子對他好言相勸,他不但不聽勸阻,還將母子二人強行拽上警車。

當天下午,王豔丈夫和親戚去派出所要求放人,杜志國公開揚言說要錢,給錢就放人。所長杜志國張口就要十萬,由村治保主任與杜志國溝通,家屬違心地給了杜志國三萬元。還直言不諱地說:不但不給開發票(三萬元),還不准用微信和轉賬的方式給錢,必須給現金。

一直到晚上九點多,杜志國才將王豔的兒子放回。但是杜志國要非法關押王豔五天。

吉林警察:給(家屬)一個月時間,交五至七萬元就放人,不交就判三至七年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林國蘭被通化縣檢察院非法批捕,被構陷到柳河縣檢察院。警察當時揚言給家屬一個月時間,交上五至七萬元就放人,不交就判三至七年。

之後獲悉,林國蘭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二年九月初,林國蘭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

山西不法人員勒索現金十萬元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山西陽泉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政法委書記夥同社區人員許瓊給法輪功學員郭翠英的女兒打電話騷擾,並把其女兒叫到金三角社區,逼其女兒勸說她媽放棄修煉,恐嚇如果繼續修煉,會影響後代,並且要勒索現金十萬元所謂的押金,並說:你媽「不出事」每年退還一萬,一旦出事,就沒收一萬。

郭翠英的女婿怕影響後代,思想壓力大,還有離婚的想法。

遼寧女子監獄:拿二十萬才能接回家

遼寧阜新市法輪功學員張玉紅,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致腦出血,兩次大腦切開手術後,生活不能自理。對張玉紅的非法刑期期滿,可張玉紅沒能出獄回到自己的家裏,而是被他們送到療養院。

據悉,監獄通知她兒子去接張玉紅,她兒子得知媽媽被迫害得都不能自理,就拒絕去接,說(監獄)要給個說法,他要討個公道。結果中共不法人員就把張玉紅送到了阜新市的一個療養院,還要告張玉紅的兒子棄母。

二零二一年,監獄曾經讓家人拿二十萬把她接回家,由於家裏沒有錢,沒有把張玉紅接回。

因堅持信仰,法輪功學員在獄中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明慧網)

成都警察:交二十四萬才能放人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劉國華被中共警察綁架。據悉,新都區公安局(國保隊)及斑竹園派出所向劉國華的家屬表示,要交二十四萬才能放人。當時,警察在劉國華家裏甚麼都沒有搜到,把一台破舊的壞電腦劫走了。

新都區桂湖(原城西)派出所在二零一九年就敲詐勒索了一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六萬元後,才放了這位老年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桂湖派出所的辦案警察劉鍵,就曾向法輪功學員王國華的家屬暗示,交錢就可以放人,否則就判刑。家屬未理睬。最終,王國華被非法判刑三年。

天津周厚美被勒索十萬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午,天津國保、武清國保和豆張莊派出所的二十多個警察強行綁架高玉明、周厚美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武清看守所,並非法批捕。周厚美被冤判四年,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武清看守所。

據悉,她兒子托關係花了近十萬元,也沒放人,仍被冤判。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周厚美冤獄期滿,已回家。

河北唐山警察:放人可以,得交十萬塊錢

河北省唐山市遷安市法輪功學員玄立芬,在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八日被遷安市警察綁架。而後,其家人為了老人的葬禮,曾經到遷安市公安局要人。對方卻趁機勒索說,放人可以,(家屬)得交十萬塊錢。

其家人無奈,只能等玄立芬被非法拘禁滿十二天後,才將她接回家中,為老人舉辦後事。

河北邯鄲警察敲詐勒索八萬元才勉強放人

河北省邯鄲市大名縣法輪功學員成玉發,男,時年四十八歲左右,部隊轉業軍人,在大名縣物價局某科任職。修煉法輪大法前,成玉發在部隊服役十六年。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下午,成玉發開車時被攔截,檢查過程中,警察發現車上有幾張法輪功真相資料,成玉發被綁架到公安局。

大名縣國保大隊長李紅娜對成玉發栽贓構陷。成玉發的家人都沒有修煉法輪功,想通過私人關係讓公安局放人,所以就通過人際關係,請他們吃喝。家人的做法被貪得無厭的李紅娜鑽了空子,就利用了他們弟兄們關係好而下狠手,張嘴就是五、六萬;最後,敲詐勒索八萬元,才勉強放人。

哈爾濱警察:勒索兩萬,只要現金,不讓轉賬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黑龍江哈爾濱南崗區紅旗鄉曙光村法輪功學員甄廣田(男,時年五十五歲),開私家車和雙城市新興鄉新民村法輪功學員陳萬秋(女,時年四十二歲)、王秀霞(女)、王亞麗(女)在久前屯趕集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當日中午,被久援派出所所長周建、副所長姚雙濱和司機賈峰綁架。

甄廣田被勒索兩萬元人民幣,一萬元為取保候審押金,一萬元無任何收據。他們只要現金,不讓微信轉錢。

鄭州不法人員:交五萬元才放人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據知情人透露河南鄭州市二七區一村有兩名法輪功學員謝寶華、王月華被綁架,中共不法人員要求家屬交五萬元,他們才放謝寶華和王月華。

吉林市警察:不交錢就不放人

孫鳳芹,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晚上八點多鐘,昌邑區興華派出所警察和昌邑國保人員到孫鳳芹老人家敲門,孫鳳芹開門看時,五、六個警察瘋狂闖入,進屋就到處亂翻,搶走所有法輪功書籍,二千三百元錢真相幣。

孫鳳芹老人被綁架到興華派出所非法拘禁三天。家屬被勒索一萬元錢,警察說,不交錢就不放人。家屬無奈交了一萬元錢,孫鳳芹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半個月後,孫鳳芹接到昌邑區檢察院人員的電話,讓孫鳳芹去檢察院簽字。

山東警察:拿五萬元錢,就放人

山東諸城市法輪功學員鐘明爽、劉陪良、封翠霞,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晚,去石河頭鄉石河頭村傳真相,為遭受疫情威脅的民眾送去救命良方。不料,卻被中共謊言毒害的村民惡意舉報,遭諸城市石河頭鄉派出所警察綁架。

封翠霞的丈夫在外地工作,被國保大隊非法傳訊。他剛到家,正遇到人民路派出所警察劫持著封翠霞在他家非法抄家。封翠霞被打得鼻青臉腫,身上多處青紫。當封翠霞的丈夫責問警察為何打人時,他們推卸責任,說是舉報者所為。

一開始,他們勒索封翠霞的丈夫,說拿五萬元錢,就放人,她丈夫說沒有錢,二零二零年四月二日下午,警察又打電話說要兩萬,最後封翠霞家被勒索人民幣兩萬元。

山東派出所所長吞押金:還想要那兩萬塊錢啊?!

法輪功學員趙寶磊,在山東省棲霞市桃村鎮做生意。二零一七年,趙寶磊去廟後鎮發真相資料,被廟後鎮警察綁架到拘留所,幾天後被轉到看守所。後來廟後鎮派出所勒索趙寶磊家人兩萬元錢後,給趙寶磊辦理了「取保候審」。

趙寶磊的妹妹問廟後鎮派出所所長:「兩萬塊錢甚麼時候還給我們?」所長說:「還想要那兩萬塊錢啊?!」

寧夏銀川市警察綁架家屬、欲勒索三萬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寧夏銀川市興慶區玉皇閣北街派出所的幾個警察,綁架了轄區內法輪功學員王菊香的兒子(未修煉法輪功),並要勒索三萬元錢才放人。家人到處給湊錢,截至十四日還沒放人。

王菊香,女,時年七十五歲,湖南籍老太太。警察綁架王菊香兒子的理由是:王菊香給別人講了法輪功的真相。

呼籲正義人士關注中共的反人類罪行,幫助制止對無辜善良人長達二十五年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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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30/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綁匪式」敲詐勒索-481368.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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