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四川江蘇廣東四省又有五名官員遭惡報被查

文/明慧網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朱靜如編輯)

中共官場「倒查三十年」,最近得知,四川、江蘇、廣東、貴州四省又有五名官員遭惡報,被查、被判刑等。這些人都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而被查等還只是報應的開始,真正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貴州省貴陽市市長馬寧宇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貴州省媒體報導,貴州省貴陽市市長馬寧宇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馬寧宇,一九七六年十月出生。馬寧宇任貴州省貴陽市代市長、市長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貴陽市白雲區大山洞小區有人得到法輪功真相資料後,拿去大山洞派出所企圖領獎。大山洞派出所僅憑監控中一個過路人非常模糊的影像,就斷定是法輪功學員蔣朝林發的資料。

從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早八時起,白雲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山洞派出所等勾結蔣朝林所住社區泰和花園有關組織及人員,派了眾多防暴警察,多有九個,少有四個,防暴警車一輛,防暴三角架攝像機一台,每天八小時在蔣朝林所住小區內進行嚴密監控。

他們還利用小區一百多個攝像頭及相關人員,對蔣朝林(包括小區所有居民)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同時派出多個便衣在蔣朝林外出時寸步不離地跟蹤監控。一直監控到十二月六日下午,給泰和花園和周圍民眾造成了緊張氣氛和精神壓力。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一時,大山洞派出所組織四名警察、一輛警車,跨社區在小區泰和花園內,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將蔣朝林綁架後抬上警車。到派出所後對蔣朝林非法錄音、錄像,國保大隊長氣勢洶洶地進行非法審問,企圖想將發資料一事強加蔣朝林。

從當日下午一點到晚八點共七個小時,蔣朝林面對十多名警察坦蕩講了真相,晚八時將蔣朝林送回家時又非法抄家。家裏的大法書蔣朝林堅決不准動,警察未動;警察給大法師父法像照了像,又給蔣朝林背包照了像。

二、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楊德振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日貴州省媒體報導,貴州省銅仁市政協副主席楊德振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楊德振,一九六五年七月出生,侗族。楊德振任貴州省銅仁市玉屏縣副書記、縣長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貴州省玉屏縣法院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羅金蘭被非法判三年緩刑五年,宋胡英判三緩刑四年。舒滿妹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入貴州省第一女子監獄。舒滿妹的兒子知道後,去玉屏縣法院問母親送到哪裏去了,法院竟回答不知道。

三、四川省德陽市副市長陳天航被查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四川省媒體報導,四川省德陽市副市長陳天航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陳天航,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上海人。陳天航任德陽市副市長、旌陽區委書記、區長期間,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五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趙婕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七日被旌陽區法院非法開庭、枉判八年,勒索罰金十萬元。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法輪功學員陳漢壽,男,七十二歲,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被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刑事判決:拘役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四川省德陽市法輪功學員旌陽區江笑容女士,二零二一年六月被德陽市公安局旌陽分局工農村派出所所謂「專案組」警察非法入室綁架、構陷。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她被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

◎旌陽區今年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述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警察從家中劫持走,被旌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八個月。

◎法輪功學員唐禮榮二零二三年二月八日被通知到德陽市旌陽區法院,隨後被德陽市旌陽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的人劫持到醫院檢查,被秘密開庭、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罰金四萬元。

四、江蘇省句容市政法委書記侯華鋒被查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江蘇省消息,江蘇省句容市政法委書記侯華鋒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侯華鋒,一九七一年六月生。侯華鋒任江蘇省任句容市副市長、句容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江蘇省句容市法輪功學員吳正榮被秘密非法判刑兩年。二零二一年一月得知吳正榮已被送往監獄迫害。

◎江蘇省句容市法輪功學員經佩霞(七十五歲),二零一八年六月,在外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被句容市法院枉判六個月,被關在鎮江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經佩霞結束半年冤刑回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得知,江蘇省鎮江市句容市法輪功學員張阿蓮被綁架半年多後,至今法院沒有通知家裏人開庭,但是被告知已經被冤判一年,法院沒有給家人起訴書、判決書,連張阿蓮本人也沒有收到起訴書、判決書,只是口頭通知。

張阿蓮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中午被句容市華陽派出所的警察帶走,被非法關押在鎮江市看守所。

五、廣東省韶關市原副市長王青西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日廣東省媒體報導,廣東省韶關市政協主席王青西涉嫌嚴重違法被查。

王青西,一九六二年四月出生,廣東南雄人。王青西任廣東省副市長、市委常委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毛足娣與李雲被廣東韶關公安局曲江國保以誣告為由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李雲被轉為刑事拘留繼續關押,理由是幫助其他法輪功學員郵遞訴江快件。

迫害違背天理

中共以法律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它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受到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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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9/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近期又有四省五名官員遭惡報-480647.html

(本文主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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