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參與迫害法輪功 中共代理人認罪

在美國參與迫害法輪功 中共代理人認罪

文/明慧網記者王英(明慧之窗記者宋蒖琂編輯)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和二十五日,兩名中共代理人陳軍和林峰分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認罪。他們於去年五月在美國被逮捕,被指控在中共的指使下,參與迫害美國法輪功學員的計劃。對兩人的宣判將分別在十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進行。他們將面臨最高二十五年的監禁。

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司助理部長馬修・奧爾森(Matthew G. Olsen)、紐約南區美國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和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安全局執行助理局長羅伯特・韋爾斯(Robert R. Wells)宣布了這一消息。

根據美國司法部七月二十五日發布的聲明,被告陳軍和林峰賄賂美國國稅局官員,協助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跨國鎮壓。

二零二三年五月在美國被逮捕的兩名中共代理人陳軍(左)和林峰(右),今年七月在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認罪。(明慧網)

七十一歲的陳軍(John Chen)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年四十四歲的林峰是中國公民,居住在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他們承認犯有充當中共未註冊代理人和賄賂國稅局特工的罪行,他們涉嫌密謀針對美國的法輪功學員。

根據法庭文件,至少從二零二三年一月到二零二三年五月左右,陳軍和林峰在美國境內按照中共政府的指示工作,包括被確定為「中共官員1」的中共政府官員,以進一步推動中共鎮壓和騷擾法輪功修煉者的運動。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面臨中共政府的一系列迫害措施,包括監禁。

作為中共迫害法輪功運動的一部份,陳軍和林峰參與了中共政府指揮的一項計劃,操縱美國國稅局的舉報人計劃,試圖剝奪由法輪功修煉者經營的神韻藝術團的免稅地位。

陳軍向美國國稅局提交了一份有缺陷的舉報人投訴後,陳軍和林峰支付了五千美元現金賄賂,並承諾向一名所謂的美國國稅局特工支付更多錢,以換取特工協助推進投訴,而這名特工實際上是一名臥底警官。陳軍和林峰都沒有通知司法部長,他們是在美國擔任中共的特工。

在整個計劃實施過程中,陳軍在一通錄音電話中明確表示,這些賄賂均由中共指示和資助,其目的是實現中共政府「推翻……法輪功」的目標。

在根據司法授權使用竊聽功能而截取的電話錄音中,陳軍和林峰討論了從中共官員1那裏收到有關賄賂計劃的「指示」、刪除從中共官員1那裏收到的指示以逃避偵查,以及如果陳軍和林峰賄賂特工的計劃沒有按計劃進行,就向中共官員1「發出警報」和「拉響警報」。陳軍和林峰還討論了中共官員1是「負責」針對法輪功的賄賂計劃的中共政府官員。

作為該計劃的一部份,陳軍和林峰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在紐約紐堡與特工會面。會面期間,陳向特工支付了一千美元現金賄賂,作為第一筆賄賂。

陳軍還提出,如果陳軍的舉報人投訴成功,他將向特工支付總計五萬美元,以啟動對神韻藝術團的審計。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林峰在約翰肯尼迪國際機場向特工支付了四千美元現金賄賂,作為進一步實施該計劃的第二筆賄賂。

陳軍和林峰各自承認一項充當外國政府未註冊代理人的罪名和一項賄賂公職人員的罪名。陳軍於七月二十四日認罪,定於十月三十日宣判。林峰於七月二十五日認罪,定於十月三十一日宣判。

陳軍和林峰各自將面臨最高二十五年監禁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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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7/參與迫害法輪功-中共代理人認罪-480182.html

(本文主圖來源:美國司法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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