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癱瘓 陝西咸陽市強小俠遭枉判三年

被迫害癱瘓 陝西咸陽市強小俠遭枉判三年

文/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明慧之窗記者陳欣編輯)

陝西省咸陽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強小俠女士,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綁架、關押迫害致癱瘓,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區法院非法開庭,六月五日遭枉判三年、勒索2000元(人民幣,下同)。她被威脅不得上訴,否則罰款。

強小俠是寶雞市扶風縣南陽鎮南陽村人,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一九九八年,強小俠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一度中斷修煉。

後來她身體出現狀況,二零零零年八月本來要到醫院手術治療,因為付不起醫藥費放棄治療回家。在當年中秋節後,她恢復煉法輪功,身體很快得到康復。

為照顧婆婆,二零一六年強小俠來到咸陽市,居住在咸陽秦都區南上召一民房內。咸陽彩虹公安分局以其與法輪功學員一起在咸陽彩虹小區集體學法为由,綁架了她,要非法行政拘留她十五日,後未執行。

二零二二年十月前後,強小俠在咸陽市雙照鎮北上照村照顧婆婆時,因在鄰近村向民眾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曾被咸陽市秦都公安分局雙照鎮派出所綁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強小俠將一封講明法輪功真相的勸善信件交給雙照派出所所長。同日下午,雙照鎮派出所稱有人舉報近期發現有大量法輪功真相資料,懷疑是強小俠所為,出動四名警察、為首的叫王輝,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強小俠的家,把她綁架到咸陽彩虹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二零二三年四月七日,強小俠被非法刑事拘留在咸陽市秦都看守所,期間受到嚴重迫害,身體左半身失去知覺,生活不能自理,後被彩虹公安分局送215公安醫院並要求家人陪護。

其丈夫對公安人員義正詞嚴的說:「我妻子在家照顧年邁老人,身體好好的,現在被你們折磨成這樣,還要我家裏來照顧,你們還講理嗎?」

當時強小俠家裏年邁的老人無人照料,時間不長就去世了。之後公安又強行要家裏接走不能自理的強小俠,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強小俠被非法取保候審。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秦都區法院對強小俠非法開庭。公訴人是秦都區檢察院的黃媛,法官是秦都區法院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常保民。

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法院下達了對強小俠誣判三年、罰款2000元的判決書,同時威脅家人不得上訴,如果上訴就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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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9/被迫害癱瘓取保-陝西咸陽市強小俠遭枉判三年-479152.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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