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之窗記者趙冬雪編輯)前遼寧省政協副主席、省公安廳廳長薛恆,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被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有期徒刑17年,並處罰金620萬元。其前任──原遼寧公安廳長李文喜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被判死緩。
到目前,遼寧省公安廳多名廳長、副廳長因迫害法輪功遭現世報應。其中有四任廳長李峰、李文喜、薛恆、王大偉落馬,及五任副廳長白月先、劉樂國、劉家鐸、周朝東、董雪峰被查。
薛恆,男,漢族,一九五五年十一月生,遼寧省綏中人。二零零七年任遼寧省丹東市中共書記;二零一零年任營口市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遼寧省政府副省長、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二零一三年任遼寧省政府副省長;二零一六年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查。
薛恆與其前任原遼寧公安廳長李文喜相同,在位期間,積極執行江澤民罪惡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以所謂「維穩」為藉口,指揮、部署遼寧地區公安系統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特務手段對堅持修煉和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秘密監視、跟蹤,而後進行統一大規模綁架。
薛恆任職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期間,至少有30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死亡,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迫害。薛恆的妻子楊玖瑛於二零零八年六月起任錦州市政法委書記,是錦州市「610」恐怖組織的重要成員。
楊玖瑛就任錦州市政法委書記期間,不斷下達迫害文件,賣命迫害法輪功。楊玖瑛夫妻同樣作為遼寧地區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的主謀與幕後黑手,罪惡昭彰,罪責難逃。
薛恆任職期間3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其中,大連市7人:趙飛、于桂芬、張桂蓮、丁振芳、張珍驥、陳麗華、石龍。錦州市5人:胡鳳奎、王蘭芝、張西紅、曲成業、龍秀英。瀋陽市4人:李上榮、李夷(李廣浩)、王傑、邱清華。丹東市3人:李新良、曲善林、王春香。
撫順市3人:李德相、展大軍、鄧中孝。朝陽市2人:范振國、侯延雙。盤錦市2人:高東、王開明。營口市2人:夏春鳳、趙桂麗。鞍山市1人:雍芳智。葫蘆島市1人:宋彩虹。
薛恆任職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期間3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統計表(二零一一年三月~二零一三年三月)
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案例1:夏春鳳,女,67歲,營口市鱍魚圈區人,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毆打、電擊、被勞教、被強行洗腦、做奴工、長期被監視、騷擾,二零一一年被迫害致死。
案例2:大連法輪功學員趙飛曾三次被勞教、五次被拘留、一次被強制洗腦迫害,在馬三家勞教所被折磨致殘、生命垂危,回家後繼續被中共人員騷擾,妻兒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在中共的騷擾、恐嚇下被迫流離失所,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六時含冤離世。終年54歲。
案例3:遼河油田勘探局振興公司監理工程師、法輪功學員高東,二零一三年過年前兩天在瀋陽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終年49歲左右。高東曾四次被折磨死後又活過來了。曾遭受幾十種酷刑的折磨,被折磨到出現全身浮腫、腦血栓、失憶、植物人、四肢失靈、下肢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症狀。
案例4: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丹東市振興區法輪功學員王春香女士被丹東公安局一處綁架,後被丹東振興區法院枉判八年。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九監區一分隊,獄警指使惡犯用板鞋猛打她的頭部,踢她的下身,關入冰冷的倉庫毒打、酷刑折磨。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在獄中死亡,年僅55歲。
案例5: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大連市法輪功學員丁振芳女士被大連市中山區葵英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枉判八年;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丁振芳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她被打倒在地,扒光衣服,獄警李鶴翹親自動手把丁振芳吊在暖氣管上,狠狠抽打,吊了七天七夜,打得丁振芳奄奄一息才放下來。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丁振芳在獄中被迫害致死,時年61歲。
案例6:瀋陽市沈河區一經街道辦事處法輪功學員王傑女士先後五次被綁架、關押遭受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遭到綁架,被吊在牆上兩天兩夜,枉判七年,被非法關押在大北女子監獄,王傑堅持正信,飽受折磨。七年地獄般的非法關押和迫害導致王傑身體極度虛弱,患上膀胱癌。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早九點四十五分,王傑含冤離世,年僅48歲。
案例7:李新良,男,52歲,遼寧東港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六月,李新良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瀋陽第一監獄迫害,關「嚴管號」、上「抻床」、等各種酷刑折磨,警察劉振生指使一個懂針灸的刑事犯人用針灸殘忍地紮兩手合谷穴,李新良被扎得近乎昏死。
在非人的折磨下,李新良患了「空洞性肺結核」,吐血、吐苦膽水,不省人事。二零零三年底,勒索家屬一萬多元。答應李新良「保外就醫」回家。在家的一年半時間,又被監獄勒索一萬多元。二零零五年八月,李新良被劫持回監獄繼續迫害。途中,一直嘔吐不止,昏迷不醒。
監獄再次將他關進「嚴管號」,迫害得吐血,他們就把他放出來,打完針後,再給關進「嚴管號」。如此反覆,病情越來越重。這種折磨一直持續到二零零九年二月,直到李新良「刑滿」回家。李新良釋放回家後,一直被惡人監視,擔驚受怕,病情加重,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五日含冤離世。
案例8:李夷(李廣浩),男,瀋陽市於洪區法輪功學員,多年來屢遭中共非法抓捕、勞教迫害,遭警察刑訊逼供、毒打,二次生命垂危,由家人背回,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年僅42歲。
案例9:宋彩虹女士,葫蘆島市興城市人。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瀋陽市中級法院、檢察院直接到馬三家教養院開所謂審判會。宋彩虹和另兩位法輪功學員高呼「法輪大法好」,遭警察們殘酷圍毆。
非法勞教期即將結束的宋彩虹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先被劫持到瀋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期間看守所獄警將宋彩虹弄到一間浴室裏,綁坐老虎凳,她的雙腿又腫又脹,還被銬上腳鐐,惡徒們用大棉被捂著她毆打,在酷刑折磨下,宋彩虹堅持喊「法輪大法好」;
看守所獄警強制給她注射藥物;一個多月以後,宋彩虹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興城市釣魚台派出所警察將宋彩虹綁架到葫蘆島拘留所,副所長張俊峰帶領幾個獄警長時間毒打宋彩虹,致她急性腎衰竭,宋彩虹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年僅41歲。
案例10:曲善林,男,67歲,退休工人,家住遼寧省丹東鳳城市。曲善林由於身體多病走入法輪功修煉,修煉後全身病痛不翼而飛,一身輕鬆。他無限感恩大法師父,長期遭到中共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在瀋陽東陵監獄遭各種手段殘酷迫害,直到被迫害致胃癌送進醫院,胃被切除三分之二,二零一一年底生命危急,瀋陽東陵監獄為推脫責任將其保外就醫送回家。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結語
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善惡必報。
現在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常言道:「寧攪千江水,不擾道人心。」迫害修煉者的罪行不僅僅是侷限在人間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報應的嚴懲。古今中外,所有殘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沒有一個善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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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8/遼寧省前政協副主席、公安廳廳長薛恆惡報被判刑-469400.html
(本文主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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