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陽非(明慧之窗記者金弘怡編輯)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大年除夕,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一起震驚中外的自焚事件,中共喉舌新華社隨即發文栽贓法輪功。至二零一八年,中共還在利用自焚騙局參與者王進東的女兒繼續跟蹤炒作。但法輪功學員曝光了自焚騙局的各種破綻,讓更多人認識到中共為了抹黑而毫無底線的造假。
自焚案核心疑點
比如,最明顯的一個破綻就是,錄像慢鏡頭畫面顯示,劉春玲是被人重擊腦部致死。
其次,《焦點訪談》記者如何能在點火之後的兩三分鐘,就趕到了現場,比救護車還先到。
還有,為甚麼警察和醫護人員會在現場無條件地閃開,讓記者從容拍攝那些超級近身的平視、俯視大特寫?
對於這些核心的自焚破綻,知道內幕的中共主要喉舌,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過。
自焚行為與法輪功有關嗎?
二十三年來,中共喉舌反覆炒作自焚騙局,焦點一直落在自焚者是法輪功學員,為的就是轉移人們對於騙局破綻的注意力。然而,自焚行為真的與法輪功有關嗎?
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第七講專門講了「殺生問題」,煉功人不能殺生。 一九九六年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悉尼法會講法》時,當有弟子問,「殺生是一種很大的罪業,一個人他自殺算不算罪呢?」李先生肯定地回答說:「算罪。」
自焚騙局發生後,海外媒體發表了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先生的專訪,指出「法輪功的基本原則是真、善、忍,而且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老師,教導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殺生行為,包括自殺。因此新華社報導的所謂自焚人士與我們法輪功根本無關,這僅僅是栽贓陷害我們的一種手段。」
不殺生不自殺的法輪功,如何能與自焚案扯上關係呢?這就是中共製造自焚騙局之後面臨的最大難題。
他們真的是法輪功學員嗎?
參與自焚的七個人,五人自焚,二人未遂,他們的身份比較複雜,裏面有特務,有內線,有完全沒有接觸過法輪功的,也有曾經接觸過的。然而,是不是接觸過法輪功,就算是法輪功弟子呢?
中共控制著所有的自焚參與者,外界不能自由與他們溝通,真實情況也就不得而知。喉舌的報導中,常常會讓自焚者說這樣的話:「誰說我不是法輪功弟子?我練了多少多少年了,還指名道姓要法輪功師父來對質。」
試想,師徒之間,誰說了算?是師父說了算。你說你是弟子,可你不按照法輪功的「真善忍」的要求做,師父收你這個弟子了嗎?認你這個弟子嗎?
在新華社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的相關報導中,有下面一段文字:「劉雲芳、王進東、薛紅軍等人在河南省開封市御街聚寶齋、晉安路華霞油漆行等地,向『法輪功』練習者宣揚以自焚方式實現『圓滿』的邪說。劉雲芳將此邪說製成《圓滿》一文,並夥同王進東向『法輪功』練習者散發。」
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沒有花名冊,來去自由。然而,修煉人也會犯錯誤,需要爬起來繼續修煉。但是,在一些原則問題上,法輪功有嚴格要求,如果違背就不是法輪功弟子。其中一個原則,就是不能往法輪大法裏邊摻雜個人的東西,這是法輪大法著作裏明確說明的。
所以,如果有人真的把自己的甚麼東西印出來,打著法輪大法內容的名義在法輪功學員中散發,這種人還是法輪功弟子嗎?
誰是背後策劃者?
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大陸商人陳光標把自焚騙局中的陳果和郝惠君母女,弄到紐約開記者會繼續誹謗法輪功。有記者問:「我自己也讀過法輪功的書籍,法輪功認為自殺、殺人都是不對的,並沒有鼓勵自焚的內容,為甚麼還要去自焚,而且還把後果都算在法輪功身上呢?」
燒傷患者「陳果」回答說:是聽信了劉雲芳的話,劉雲芳是整個事件的策劃人。
劉雲芳是「自焚圓滿」理論的發明人,那些自焚者不過是在跟隨和實施劉雲芳的理論,與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否認這些自焚者與法輪功有關,是很自然很合理的事情。
法輪功於一九九二年傳出,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煉法輪功,引起了中共職能部門的高度注意。所以,公安派出很多特務、線人混入法輪功,這是公開的秘密。
一個人可能在法輪功中混了很多年,卻從來不是來真正修煉的,是有特殊任務的。
劉雲芳到底是甚麼人?真是法輪功學員嗎?他自創了一套「自焚理論」,親自組織幾個人到天安門去,別人點火了,他卻沒有點火,「在整個自焚過程中,沒有往自己身上倒過一滴汽油」。
另一個婦女劉葆榮,喝了半瓶汽油,當場就反悔了,馬上就上《焦點訪談》揭批法輪功。劉葆榮說的話、用的詞都是基於佛教的一些常識,是個法輪功外行。凡此種種難道不可疑嗎?
自焚如果是法輪功所為
在自焚偽案最初的幾年,有的大陸人也聽到了部分真相,但還是相信中共的自焚污衊。據明慧網報導,有一次,一名出租車司機載到了法輪功學員,短短幾句話,就讓出租車司機茅塞頓開。
學員對司機說:「如果天安門自焚是真的,如果是法輪功所為,那就應該所有的法輪功都去自焚,因為他們學的是同一本書,信的是同一個理,那樣的話,自焚的絕不僅僅是央視電視上的幾個人,而是全世界範圍的自焚!至少是幾千萬人自焚!」
出租車司機一下子就明白了:「你說的太對了,原來我一直沒有相信,這次我徹底相信自焚是假的了!」
自焚是悲劇 只有中共拿來當武器
不管自焚者是甚麼人,出於甚麼原因,都是一場悲劇。在歷史上有很多自焚行為。比如,一九六三年越南和尚釋廣德(Thich Quang Duc)抗議政府迫害佛教徒而自焚;一九六八年,一名捷克學生揚・帕拉赫(Jan Palach)抗議華約軍隊入侵捷克而自焚;二零一一年突尼斯青年穆罕默德・布瓦集集(Mohamed Bouazizi)因受到城管濫用職權的欺侮,投訴無門而自焚;二零一二年流亡印度的藏人、二十七歲的益西(Jamphel Yeshi)因抗議中國的宗教迫害而自焚。
哪個國家都把這種事件當作見不得人的醜事。然而中共卻自己要組織一場自焚悲劇,並高調炒作,年年炒作,來作為迫害信仰的武器。這是一種甚麼樣的邪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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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3/18年前天安門偽火-自焚者是甚麼人--380750.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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