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遲到四年的道歉
文/英梓(明慧之窗記者郁欣編輯)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加拿大渥太華龍舟節主辦方(Ottawa Dragon Boat Foundation)在其網站上發布聲明,就在二零一九年的龍舟節中發生的,史密斯先生被要求脫下印有「法輪大法好」襯衫事件,表示道歉。這是遲來四年的道歉。
該聲明中說:「(龍舟)節慶奉行公平、包容和多樣性的政策,歡迎來自各個種族、宗教、民族和信仰的所有參與者,歡迎所有人,包括法輪功學員來參加這個節慶。」
畫家卡西﹒吉利斯(Kathy Gillis)是當年事件的證人之一。她說:「我很高興他們達成這樣的解決方案。」
她說:「人們需要意識到,事情比脫掉襯衫的問題要嚴重得多。這是一種政治(迫害)行為。」
事件回顧
四年前,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傑瑞﹒史密斯(Gerry Smith)在穆尼灣公園(Mooney's Bay Park)的龍舟節慶祝場地外和平地煉功,並向感興趣的路人散發傳單。下午,史密斯先生進入節慶場地,為一名他在看護的男孩買午餐。之後他們坐在了節慶區域的一張野餐桌旁。當時史密斯先生穿著一件印有「法輪大法 真善忍」的字樣的黃色T恤衫。
坐在同一餐桌旁的節慶組織執行長約翰﹒布魯曼(John Brooman)要求史密斯脫掉黃色T恤衫。當時,史密斯先生向布魯曼講述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然而無果,布魯曼依然要求史密斯先生脫掉黃色T恤衫。無奈之下,史密斯只得答應了他的要求。
據媒體報導,布魯曼此前曾表示,中國大使館是該節日的贊助商,他不想在公園的任何地方看到印有「法輪大法」字樣的衣服。他還補充說,他希望史密斯讓在節慶區外煉功的學員離開,並說他可以打電話讓他們離開。
事件發生後,史密斯多次嘗試讓布魯曼道歉但無果,因此向安河人權法庭提出了申訴。
和史密斯一起的男孩弗朗西斯﹒胡萊奧(Francis Houleo)在提交給安河法庭的目擊者證詞中表示,他認為布魯曼對史密斯說話時的態度不好。他回憶說:「我不喜歡那次談話。我不希望有人這樣跟我說話。關於約翰(布魯曼)的態度,我最多只能說,這是不好的。」他並補充說,他後來問史密斯,這位首席執行官是否是那些被中共欺騙的人之一。
中共是歧視事件背後的黑手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FDAC)表示,這一事件反映了中共對法輪大法的持續迫害且已延伸至加拿大。
FDAC發言人戴工羽對於龍舟節主辦方的道歉,以及渥太華市聲明承認法輪大法為受保護信仰表示讚賞。她說:「道歉是糾正錯誤的補救措施,也表明中共試圖在加拿大歧視法輪功是不可接受的。」
戴工羽在新聞稿中譴責中共「干涉社會各階層的惡毒手段」。她表示,這起事件不是孤立的,而是中共對加拿大領土持續干擾的一部份。
最近,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發布了一份報告,記錄了數十個發生在加拿大的案例,法輪大法修煉者因中共干擾受到言語、身體或其它形式的騷擾。
戴工羽說:「令人震驚的是,中共大使館將對法輪功的迫害擴大到社區活動,而且它操縱了一些人,這令人極為擔憂。」她說:「我們敦促加拿大人對中共的操縱保持警惕和警覺,抵制破壞加拿大自由社會的極權政權的影響。」
結語
渥太華市在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發表聲明,承認法輪大法(法輪功)是一種信仰,並表示活動組織者不能歧視法輪功。
該市的聲明說:「渥太華市頒發舉辦特別活動的許可證。但是,許可證持有者或許可證持有者僱用的人員或許可證持有者的代理人,不得基於種族、血統、居住地歧視任何公眾成員。包括出身、膚色、民族、公民身份、信仰(包括法輪功修煉者)、性別、性取向、年齡、婚姻狀況、家庭狀況或殘疾,如第 2013-232 號附例第 17(2)條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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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20/遲來四年的道歉-468404.html
(本文圖片來源: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