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就是害己 真實不虛—山東林建平女士寄語公檢法人員

文/明慧網通訊員

「我第一次被冤判後,惡告我的那個男子患胃癌死了;去勞教所要求「轉化」我的「610」副主任劉維東得腸癌死了;在濟南女子監獄我絕食反迫害,給我灌食時插到氣管裏幾乎致我死亡的女護士得胰腺癌死了。」

這是山東省棲霞市法輪功學員林建平女士近日在寫給棲霞市、煙台市相關公檢法人員的勸善信中描述的三個真實事例。她誠懇地希望這些公檢法人員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

林建平女士因說一句真話,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棲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林建平認為,公檢法部門對她的綁架、拘禁、起訴以至判刑的整個過程中,除了違法就是造假。所以她除了上訴到煙台市中級法院外,並決定控告棲霞市國保大隊長閆志高、檢察官李紅軍、法官韓立廣。然而當她到煙台郵寄控告信時,遭人惡意報警,遂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時,52封控告狀被警察搜走。

近日,林建平女士又寫了一封出自肺腑之言的勸善信,給棲霞市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莊園派出所、檢察院、法院及煙台政法委、芝罘區公安分局、毓璜頂派出所、煙台市檢察院、煙台市中級法院等機構的相關人員,給他們講述大法真相、中共的邪惡及自己的經歷。

以下是林女士的勸善信內容:

我叫林建平,今年62歲,是山東省煙台市棲霞縣市的一名普通退休女工。小時候留下的慢性支氣管炎、生孩子時患的風濕關節炎、腳質層增厚等疾病長期治療無效,因為一九九八年修煉了法輪功都不翼而飛。所以我就得按法輪功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為別人著想,實話實說。

最近網上衝上熱搜最多的就是:司法腐敗、公信力下降、冤假錯案、道德淪喪、欺壓善良、不敢說真話、天災人禍、因果報應、古今預言等。這一切醒目的詞句,明理人都知道是天象的變化到此地步了。古今預言中拯救人類的來自東方的聖人、轉輪聖王,儘管內容各異,但都指的是同一個人,這個人到底是誰?儘管網絡封鎖、信息過濾,但國內外很多人都知道這位聖人是誰。無論信與不信,時間很快會證明一切。

作為執法者都知道判案的基本準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事實之一:我說的真話,執法者沒有人提出異議

二零二二年二月六日,我告訴當時在棲霞市國保任職的民警林壽光:「法輪功被迫害冤枉了,天安門『自焚』是造假,學生課本都刪除了,你知道嗎?」就因為這句真話,我被林壽光非法構陷,至今涉及到此案的所有執法人員,還有收到我控告狀的所有政府部門及領導,沒有一個人對「天安門自焚」是造假提出異議:參與「自焚」的劉思影氣管切開四天就能唱歌、說話、接受記者採訪,參與「自焚」的王進東的臉都燒花了,可是頭髮沒燒、喝汽油的塑料瓶在大火中完好無損,這不是造假是甚麼?

我告訴他們:「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天安門假自焚被聯合國作為恐怖造假事件已經備案,參加聯合國人權會議的中國代表沒有辯詞。」所有執法者或政府部門或領導沒有一個告訴我聯合國備案是假的。

那麼這就說明一個問題,所有這些公、檢、法執法者或政府部門或領導都知道或承認:「天安門自焚」是栽贓陷害法輪功的騙局。

自從江澤民犯罪團夥以「莫須有」的罪名製造謊言迫害法輪功二十四年來,所有法輪功學員的講清真相,就是為了澄清這些對法輪功的所有造謠抹黑的假新聞、假報導,還百姓知情權,讓人們明辨是非,不要因為迫害或反對救度眾生的高德大法而失去未來。說白了就是在救度被中共謊言毒害的眾生。

「天安門自焚」是抹黑法輪功、欺騙世人的騙局。(明慧之窗)
江澤民犯罪團夥以「莫須有」的罪名製造謊言迫害法輪功已達二十四年。(明慧網)

事實之二:我說法輪功書籍合法,沒有執法者提出異議

法律依據: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廢止了161個文件,其中就有關於法輪功的第99條、第100條,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已被廢除。即法輪功的所有物品都是合法的。

所以一審開庭才沒有證人證言,沒有公開質證所謂的「證據」,不讓我的親人到庭旁聽。

事實之三:所謂「執法者」的公信力就是這樣喪失的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全國統一檢察服務熱線12309發來短信:你的來信材料收悉。我部已將來信材料轉煙台市檢察院。」──這是我發的多封控告狀中唯一得到的信息,但卻沒有得到煙台市檢察院的任何答覆。棲霞市國保大隊為了不讓我進一步依法控告,通知棲霞市所有快遞、郵政部門不准給我發控告狀。

有好人建議我去異地煙台郵寄。結果我被煙台毓璜頂郵政儲蓄銀行工作人員非法構陷。煙台毓璜頂派出所非法扣留了我所有的控告狀,警察還從我家非法抄走了很多私人用品,包括大法經書、控告新證據、法律依據、上訴狀、各政府部門的地址、電話、快遞回執、信封等等,還有我準備賣廢紙的不合格的控告狀、紙簍的碎紙片等都當作「罪證」搶走了,作為準備進一步構陷的非法證據。

煙台警察逼迫我樓上的鄰居簽字當迫害見證人,被正義的鄰居憤怒拒絕,卻被警察強制簽字。而我對門鄰居就是因為棲霞市警察來我家非法抄家逼其簽字後搬家了。對門鄰居至今想起警察的土匪行為,仍驚魂未定地說:「媽呀,嚇死人了!」

我問煙台毓璜頂派出所警察要抄家清單,辦案人員王勇說留給了我家人一份。回來問家人才知道他是撒謊。當我向煙台毓璜頂派出所在場的所有警察要迫害法輪功及剝奪我控告權的法律依據時,沒有一個警察能拿出來。

所謂「執法者」的公信力就是這樣喪失的。

事實之四: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桿秤

非常感動我的一件事: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零年,我因說真話被枉判冤獄六年,遭受了二十餘種酷刑折磨:包括吊銬七晝夜、打毒針二十餘天、當拳墊打、扒光衣服……我依然堅定信仰,堅信真善忍,堅守良知,死裏逃生。就在即將出獄的前一天晚上,我所在監區的服刑人員自發地為我舉辦了一個熱鬧的自編自演的歡送演唱會。據說這是濟南女子監獄建立以來從來沒有過的事情。

因為長時間的接觸,服刑人員都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了我──法輪功修煉者,因為修煉真、善、忍,而給她們帶來的真誠、善良和寬容,她們發自內心地佩服大法師父的慈悲教化。因為大法師父讓他的弟子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

服刑人員雖然做了壞事,但她們不一定都是壞人。誰善、誰惡都心裏明鏡似的。服刑人員尚且能如此的明辨是非與善惡,更何況其他人了。誰好誰壞,誰正誰邪,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桿秤。

事實之五:這樣的兒媳婦天底下難找

在家庭中:我對癱瘓在床的公爹,對患骨髓癌的婆婆孝敬遠近聞名。婆婆住院,臨床以為我是閨女;對癱瘓的公爹我端尿盆、洗頭、理髮、刮鬍子、洗腳、餵飯。公爹曾流著淚對他的二女兒說:「我擔不起這麼個好兒媳婦,太孝順了!」知情者說:「這樣的兒媳婦天底下難找。」甚至有不認識的人聽說後還想見見我。

後來癱瘓的公爹聽大法錄音七天康復。來我家時是大姑姐的兒子把公爹從醫院背到我家的,聽大法7天後就能自己下地走動,自己吃飯、如廁,不用我伺候了,還能上樓下樓了。患骨髓癌的婆婆聽大法錄音2天能吃能喝,疼痛消失不用打杜冷丁(一種臨床應用的合成鎮痛劑)了。大姑姐本來都已經準備好給婆婆殯葬的送老衣服,結果婆婆出院了。這是當今的神話。

事實之六:大法弟子是真正的好人

還有我遇到三次重大車禍都毫髮未傷:第一次司機酒駕,把我撞飛,我的手錶項鏈都撞斷了,司機的車頭撞碎了。第二次是司機開著大貨車把我連人帶摩托車壓在底下了;第三次是騎摩托車的小伙子晚上逆行道行駛,把我的摩托車車頭撞得報廢。發生這三次重大車禍都有旁觀者在場。

看到我遇難呈祥的人,都說我是積大德了!因為對方都要賠償我損失而被我拒絕,家人不理解。我說:「大法保護好人,不保護壞人,如果我修大法不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心術不正,想勒索人家的錢財,大法不保護我,我就回不來了,再說,人家也不是故意來撞我的。」我曾對丈夫開玩笑說:「我要不學法輪功,你二婚也好幾年了。」

與我母親因為家庭矛盾斷絕來往幾十年的叔叔嬸子看到我學大法後,一直孝敬他們,感動地說:「建平,如果這個社會都學大法、都像你這樣,這個社會就好了!」

在社會上:我出錢幫助流浪兒買衣物、買生活日用品、送他被褥床墊;花錢買三輪車讓流浪兒撿廢品,靠勤勞養活自己。一位賣小吃的老闆娘欽佩地對自己的兒子說:「像阿姨這樣的好人太少了,多向阿姨學學!」做衣服的老闆晚上和家人散步時,指著屋簷下舒服地睡在厚厚被窩裏的流浪兒對家人說:「這都是法輪功大姐送給洪亮(流浪兒)的,這個大姐人太好了!」

我所在小區衛生很長時間沒有人管,我買來清掃工具汗流浹背義務清掃小區衛生,感動了很多人。甚至有的人提議給我錢,被我拒絕。直到來了清潔工才作罷。有人感動地說:「你真是個好人!」這樣的好事,我做了不知有多少,從來不求回報。

如果都能像法輪功學員這樣去為別人著想,這個社會還有壞人嗎?還有坑矇拐騙偷,吃喝嫖賭抽嗎?還有貪污腐敗燒殺搶掠不孝敬老人這些事嗎?如果把我們這樣的好人都送進監獄去,您說這個社會能好嗎?執法者的公信力能不下降嗎?

現在大法洪傳到全世界,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被翻譯成五十多種語言在國際公開發行(互聯網可免費下載);法輪功及創始人獲得國際各國褒獎、支持議案、信函六千餘項;法輪功創始人被四次提名諾貝爾和平獎……法輪功真、善、忍所到之處,一片祥和。唯有在他的故鄉遭到打壓抹黑、被妖魔化。

法輪功學員遍布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只有在中國,這群修善的人們被中共政權惡意抹黑、殘酷迫害造成難以計數的家破人亡。(明慧之窗)

事實之七:害人就是害己,真實不虛

當然,我也體諒及理解參與此案的公檢法人員的不易,你們都有善良的一面,在這個大環境中,上指下派的,你們也很不容易,你們有你們的難處,好多時候你們所決定的不一定是你們的本意,但,我為甚麼要堅持續續上訴?因為我的信仰真善忍是普世價值,在中國現行的法律是合法的,在國際法也是合法的。

在中國,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謊言上,是江澤民發動起的一場政治運動,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迫害之慘烈是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當這一天來臨時,每一個參與的人都脫不了關係。

就像文革結束後僅北京一地就有810名公檢法等人員被拉去雲南秘密槍決;就像二戰結束後參與希特勒法西斯的醫生護士都被判有罪一樣(有的判絞刑)。其實法律才是一個有良知的執法人可靠的保障,即使在惡法中(像是希特勒時期的法律)任何一個執法的人都有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

還有一件讓人痛心又不得不說的事:參與迫害我的四個人已遭惡報身亡。迫害好人的因果報應真實不虛。

我第一次被冤判後,惡告我的那個男子(我朋友的丈夫)患胃癌死了;去勞教所要求「轉化」我的「610」副主任劉維東得腸癌死了;在濟南女子監獄我絕食反迫害,給我灌食時插到氣管裏幾乎致我死亡的女護士得胰腺癌死了。

知道這些後,我擔心領著人非法抓捕我的昔日同事王軍再遭惡報,就去棲霞翠屏派出所找到他勸善,當時好幾個警察都在同一個辦公室。我告訴王軍:不要再迫害法輪功了,這是佛法,學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迫害好人要遭報應的。

他說:「上面讓我幹的。」我說:「上面讓你殺人你就殺人、上面讓你放火你就放火嗎?我是好人你知不知道?迫害好人都沒有好下場知道嗎?」

看他對我的勸告不太相信。我傷心地說:「如果你的家人因為你迫害法輪功跟著你倒了楣,我不算(饒)你!」

後來他老母親真的在他買的一所平房裏被大火活活燒死了。老人家替兒子還了一筆債。不是我說的話多麼應驗,而是老天在警告他:迫害佛法、迫害修佛的好人,祖宗都要跟著遭殃,是真實不虛的。如果再不醒悟,後面還有更重的天懲。這是我能夠知道的迫害我遭報的,還有我不知道的直接或間接迫害我的那些人和家人如何了。

我不希望這樣的惡報再發生,不希望更多的人因迫害好人再遭惡報。因為善惡有報是永恆的天理,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

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有冤屈還不能控告,否則加罪。試想:上天能允許這樣下去嗎?其實我寫控告狀的目地,就是希望這個冤假錯案不能再延伸下去了,否則會有更多的人即使不被法律追責,也要遭到天懲。不僅是我,每一個善良的大法弟子都不希望更多的惡報發生。這就是大法弟子講真相的真正目地。

真的是人在做,天在看。很多人都感覺到了時間越來越快,災禍越來越多,瘟疫病毒變異之快讓科學家都一籌莫展。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是有針對性的,大法師父在《法正》中說:「人無德天災人禍」。很多人都知道老天要收人,收不配做人的人,瘟疫有眼。連真、善、忍都反對,就不配做人了,更何況迫害真、善、忍的人。

上天有好生之德,還在給迷中人選擇的機會。如果真的像古今預言家們預言的那樣的大災難到來的時候怎麼辦?現在全國各地出現很多反常。如:六月天,多地高溫、多地下大雪、下冰雹、乾旱等,據記載,歷史上竇娥冤就是六月飛雪,三年大旱。

我的案子現在已經上訴到煙台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法官打電話讓我去煙台做訊問筆錄。我要求重新開庭,公正透明。讓記錄員在筆錄上寫上:「判決書上的一切我全盤否定,每一個字我都不承認!」我在筆錄上寫道:「這是一起重大的冤案,我要求依法公開開庭申冤!」法官讓律師寫一份申請公開開庭的法律申請書,律師已經交上了。

一旦冤假錯案形成,將來所有參與者都要擔責──道德的懲罰、法律的懲罰、上天的懲罰!

你們都是上有老下有少的人,你的平安就是全家人的幸福!真的希望所有好人都能敬重高德大法,善待善良的大法弟子,不希望任何人抱著僥倖的心理拿命與天賭,誰的命也賭不過天。真誠的祝願好人都能一生平安!!

此信給

棲霞市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莊園派出所、檢察院、法院及煙台政法委、芝罘區公安分局、毓璜頂派出所、煙台市檢察院、煙台市中級法院

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14/害人就是害己-真實不虛-462934.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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