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來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違憲違法

25年來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違憲違法

【明慧之窗記者心篤、宋蒖琂綜合編輯】據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報導,四川遂寧市船山區78歲的法輪功學員趙燕女士,二零二三年十一月準備從成都坐火車回家時,在東站安檢處被安檢人員搜身。

警察僅僅因為從趙女士的包中找到一些寫有法輪功真相的紙幣和存有法輪功内容的優盤,便將她帶往火車東站派出所審問。

成都鐵路派出所國安大隊以所謂「取保候審」構陷趙燕女士。趙燕拒絕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三書」和保證,成都鐵路派出所國安大隊把捏造構陷她的案件遞交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院隨即下發起訴通知書。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趙燕被成都鐵路法院枉判六個月。

這是一起典型的無任何法律依據,強加給法輪功學員「莫須有」罪名的冤案。明確地說,參與非法庭審的審判長、法官以及公訴人,實質已經觸犯了憲法和法律,是借用法官、公訴人等名義欺騙公民的違法犯罪,已落入了踐踏憲法和法律尊嚴的陷阱。

煉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法輪佛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同時包含五套緩慢優美的功法動作。法輪功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也是一種崇高的信仰,使人變得更加真誠、善良與寬容。

法輪功不收費用義務教功,學煉者來去自由;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提升道德水準。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喬石等前人大老幹部對法輪功進行了數月調查,得出「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結論,並向政治局提交調查報告。

目前,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法輪功書籍被譯成四十九種文字在全球出版發行,並可在網上免費下載。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做出的傑出貢獻,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超過六千項,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

​而修煉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具體法律依據如下: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條:「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2.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法輪功學員在自由社會以及中國社會的處境對比。(明慧之窗)

執法者違法的後果

有的人可能會說我在執行上級命令或政策,用以推卸責任。但執行違憲違法的命令,昧著良心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其實是真正在破壞法律實施。

《九評共產黨》一書中寫道: 「歷史的教訓是: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了共產黨,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掉小命。」

大家知道,近年來政法系統人員被「倒查」的事和「公檢法警察專屬12項罪名」,以及「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冤假錯案之人追究終身責任」;最高檢察院的網站刊文:將對檢察警察違紀違法辦案展開「過篩子」式「倒查」。由此可知這些人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歷史巨變在即,法律必將回歸正義,奉勸那些至今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各級黨政及政法委、610、公檢法司人員,趕快清醒,懸崖勒馬,拋棄中共,悔過自新,不要再為中共賣命、充當中共的替罪羊了;而是選擇善良,維護公正,為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維護公正,為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九評共產黨》在線閲讀:https://www.tuidang.org/9ping/
▌「天安門自焚」真相:https://package.minghui.org/mh/packages/zifen/
▌ 三退自救:https://www.tuida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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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4/6/24/四川遂寧78歲老太被成都鐵路法院非法判刑-478987.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17/請不要落入踐踏憲法和法律的陷阱-451978.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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