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女教師遭性酷刑案 吉林公檢法拒受理涉包庇罪
文/明慧網吉林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李蓮編輯)
在大學女教師囚密室 遭酷刑專家「工具箱」性迫害一文中,明慧網曾報導了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永芹女士被綁架和酷刑猥褻一案,因作惡者仍逍遙法外,本文繼續追蹤報導。
姜永芹,五十三歲,曾在浙江理工大學任教,是一位人人敬愛的好老師。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姜永芹經常遭騷擾,還曾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早七點十三分,姜永芹在家中被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後,遭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人員對姜永芹施酷刑,猥褻摸胸、脫褲子性迫害等。
姜永芹是被媒體曝光的全球首例「工具箱」性侵受害者,目前已受到社會極大關注。
姐姐和正義律師共同反迫害
八月十九日及九月二十七日,她的姐姐姜永華和律師兩次依法向吉林各級公檢法提出控訴,對吉林省公安廳、吉林市公安局相關責任人,展開反迫害行動,遭吉林市公安局、龍潭分局、吉林省檢察院、吉林市檢察院、龍潭區檢察院和昌邑區檢察院以及司法部門的阻撓。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被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之後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龍潭區水部賓館102房間。
七月七日或八日,姜永芹女士被套上黑頭套和耳塞,把她從賓館拉到了一個秘密地點。姜永芹在此處遭到的折磨令人不寒而慄。
參與折磨姜永芹的有四個打手,都是男人:兩人是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成員,一人被稱為酷刑「專家」,一人是「專家」助理李某,另兩人是吉林市國保警察唐某、呂某。
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兩個警察與吉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兩警察唐某和呂某,最初對姜永芹採用鼻中灌芥末、插煙嗆熏等手段酷刑折磨。之後,又以下流手段對姜永芹進行性侵,猥褻摸胸、脫褲子性迫害等,折磨近兩個小時,給姜永芹身心造成巨大傷害。
控告公安人員酷刑折磨
七月二十一日,姜永芹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舒蘭看守所,七月二十九日、八月二日,律師兩次到吉林市舒蘭看守所成功會見姜永芹。通過兩次會見,姜永芹女士向會見律師講述了她被酷刑逼供和猥褻犯罪。
八月十九日,由多名正義律師組成的律師團,對姜永芹施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廳、吉林市公安局公職人員進行控告,分別到吉林市檢察院、監察委、人大、政法委、婦聯進行遞交控告信,但是被多數部門拒收或推諉。婦聯接受了律師的控告信,說是給上級反應。
正義律師遭百般刁難
八月十九日下午,律師到舒蘭看守所要求第三次會見姜永芹,看守所人員拒絕律師的會見申請。後經檢察院協調,要求律師提供「不修煉法輪功的證明」,但又不告知這個證明的法律依據,因為沒有任何國家機構可以證明人的思想意志,這種荒唐的要求就是在刁難律師。律師至今未能會見成功。
九月九日,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的四人來到姜永芹的姐姐姜永華家裏。姜永華和檢察院的人提出了會見姜永芹和取保候審的要求。檢察院以姜永芹煉法輪功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為由,認定她違法,進行推托。
姜永華立即義正詞嚴說:「我妹妹犯不犯法,你們說了不算,我說她沒犯法,如果是法院說她犯法了,我也沒辦法,你們嘴大,我嘴小。但是我想問你們,猥褻算不算犯法?」檢察院的人說:「算。」姜永華接著問:「給我妹妹施酷刑算不算犯法?」檢察院的人被問得張口結舌,無言以對。
最後,檢察院的人員說給協調,七個工作日後,再給答覆。七個工作日過後,又是一番推諉塞責。
維權反迫害歷經波折
九月二十七日,姜永芹的大姐姜永華和王勝生、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師再次向吉林市檢察院和龍潭區檢察院提出控告,要求對姜永芹施加酷刑進行立案調查,並且要求解決阻止律師會見的問題。
九月二十八日,家屬和律師來到吉林省檢察院、吉林省公安廳、吉林省政法委、吉林省監察委遞交了控告,要求監督對姜永芹酷刑的立案調查,糾正為掩蓋酷刑的違法阻礙律師會見姜永芹,但是後來只有吉林省檢察院短信回覆了,回覆內容為「已移交吉林市檢察院處理」,其它單位尚未回覆。
九月二十九日,家屬和律師再次提交要求依法安排會見姜永芹,又遭刁難;並被暗示姜永芹現在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鐵板釘釘的罪犯,不配合調查就必須遭受酷刑猥褻逼供,受到甚麼樣的迫害都是可以的,對真正犯罪的警察等公職人員的罪行卻無視與掩蓋。
姜永芹家屬表示,目前,吉林省、市各級公檢法對姜永芹被酷刑的事繼續進行掩蓋和各種推諉,包庇公職人員犯罪。家屬和律師一定會為其伸冤到底,為姜永芹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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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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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圖來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