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私校創辦人冤判七年勒索50萬元
文/明慧網廣東通訊員(明慧之窗記者映蓮編輯)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廣東省惠州市博羅縣法輪功學員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三人,被博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和九潭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惠州市惠城區法院非法判決:趙天華被非法判刑7年、勒索罰金50萬元;陳華良與練日光都被枉判4年、勒索罰金2萬元。
三名學員均對判決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訴。
無辜遭迫害 創辦靈泉學堂
趙天華,男,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出生,家住廣東省陽春市春城鎮,一九九四年畢業於廣東省民族學院計算機與信息管理系,畢業後在南海市松崗鎮農業銀行任會計。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二年二月十三日,他被陽春市公安局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迫害。
隨後陽春市公安局將他列為管控對象,勒令春城街道和城南派出所對他進行長期監控和騷擾,趙天華被迫離開陽春市。
二零一七年七月,他在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開辦私校靈泉學堂,教自家小孩和親戚朋友的孩子學習傳統文化。學堂除教授語文、數學、英語等課程外,還教授《三字經》、《弟子規》等傳統文化課程。
陳華良,男,一九五七年四月出生,貴州省貴陽市人,家住貴陽市雲岩區獅子路。一九八零年,他畢業於浙江省金華供銷學校並留校任教,一九九一年調任貴州商學院任教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四年十月,他被非法判刑3年,被非法開除公職。陳華良在靈泉學堂教國學。
練日光,男,一九六六年十一月出生,家住陽春市春城鎮九頭坡村。一九八六年,練日光畢業於陽江師範學院,畢業後在陽春市春灣鎮衛國鄉小學教書,一九八九年調到合水鎮平北小學,一九九二年調到營訊小學。
因為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練日光遭陽春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被劫持到陽江監獄迫害,隨後他被非法開除公職。從監獄出來後,陽春市公安局將他列入管控對象,合水鎮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對他長期監控和騷擾。練日光在靈泉學堂教數學。
公檢法再次非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時左右,博羅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幾乎傾巢出動,和九潭派出所警察以查非法經營為由,從鄰居家闖入靈泉學堂,非法查抄。查抄中,發現有法輪功書籍,警察將趙天華綁架,他的妻子蔡惠斌、靈泉學堂的教師陳華良、練日光、王儷霏、彭堅也一塊被綁架,六人被劫持到博羅縣看守所。書籍、電腦、手機等也被抄走。
非法關押37天後,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蔡惠斌、王儷霏、彭堅被釋放回家;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博羅縣檢察院非法抓捕。
非法關押對趙天華的健康造成嚴重傷害,他被送醫院治療,被查出心臟附近長了一個大水泡。他的家屬先後三次申請保外就醫,均被無理拒絕。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博羅縣法院對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進行非法庭審。三位律師分別為他們作了無罪辯護,指出「法輪功根本不是X教」、法庭指控三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不成立。
然而,法官胡錦輝拒絕對「法輪功不是X教」這個關鍵問題在法庭上討論。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惠州市惠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趙天華、陳華良、練日光非法下達刑事判決。
法院無視到場三位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以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製造冤案,非法判處趙天華有期徒刑7年,罰金50萬元;陳華良有期徒刑4年,罰金2萬元;練日光有期徒刑4年,罰金2萬元。
此外,判決書還將趙天華妻子的三星電腦、三星手機予以沒收。
目前三人均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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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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