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惡人榜」記載了哪些人?

文/ 何亦明(明慧之窗記者心篤改寫)

莎士比亞說過:「暫時包庇起來的罪惡,總有一天會揭露出來的。」

華人俗諺也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古今中外,每當正邪較量時,不管惡行怎樣猖狂,正義的腳步從來不會停下。

記「惡人榜」,是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制止暴力的一種方式,告誡行惡者,邪惡總有倒台的一天,製造冤案的個人,終歸是要被清算的。

記「柏林牆士兵」射殺越境者的「惡人榜」

在「柏林牆」還未倒下之前,東德不斷有越境者被邊境士兵射殺死亡。幾十年間,在這堵牆下面,先後有三百位東德逃亡者被射殺。後來,德國人民採取了記「惡人榜」的辦法,把那些槍殺最賣力的東德官兵姓名公諸於眾,讓更多人知道。

當那些被公開名字的士兵看到名單後,開始收斂射殺行為。對於越境者,許多士兵明智地採取了向空中開槍,槍口抬高一寸。那些執迷不悟、仍然瞄準射擊的衛兵,在「柏林牆」被推倒之後被判刑入獄,也被永遠記在了歷史的「罪惡薄」上。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歲的C與同伴G,試圖翻過柏林牆逃往西德。當時四名守衛柏林牆的東德士兵I、A、P與M阻止了這起事件。

P與M鳴槍示警,A向二人開了槍,I則射殺死了C;G遭到逮捕後被投入監獄,至一九九零年東西德合併,才重獲自由。

原柏林牆(圖片來源:pixabay)

一九九一年九月,針對該案的審判啟動。德國民眾與輿論很關心這些士兵及下指令槍殺越境者的高層領導人,是否會受到懲罰。

士兵們的辯護律師R認為,根據前東德法律,東德民眾沒有自由離開其國家的權利,這些衛兵僅僅是為執行命令,槍擊行為在當時是合法的。而四名被告也辯解稱自己只是在執行上級的指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民眾則對被起訴者是士兵而非東德高層領導人感到失望。

一九九二年一月下旬,柏林地區法院作出了判決。射殺C的士兵I被判處三年半的徒刑,不予假釋;向受害者開槍(將人打傷)的A士兵被判處兩年緩刑;鳴槍示警的P與M被無罪釋放。

當時的法官西奧多·賽德爾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拾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當法律和良知衝突之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這就是「槍口抬高一厘米」的典故。

記「東廠錦衣衛」迫害忠良的「惡人榜」

明朝末期魏忠賢的東廠「錦衣衛」迫害忠良時,百姓也採取了將錦衣衛惡行記錄為冊,告知天下人。

如《詔獄慘言》(明人撰寫的筆記小說,作者疑為顧大武),詳細記載了錦衣衛迫害忠良、濫用酷刑的過程,在東廠惡勢熏天之時,這些民間記載對行惡者都產生了震懾作用。

在魏忠賢倒台後,這些被民間記錄的罪行成為證實東廠爪牙的有力證據。

魏忠賢心腹爪牙之一,被稱為「五彪」之一的許顯純,主持詔獄,枉法拷打東林黨,人稱酷吏。在刑部會審時,有受害人家屬到堂對質,許顯純申辯說:「我是孝定皇后外孫,依照法律,應該得到從輕發落。」

然而,許顯純偽造證詞、捏造事實,當時有人斥曰:「許顯純甘為爪牙,一時忠良盡死其手。謀反,國之大逆也,雖親王高煦不能赦,何況后甥。」最終在崇禎元年被斬殺伏法。其他眾多的錦衣衛幫兇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與處治。

記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榜」

在中國大陸大大小小的城市、鄉村,從一九九九年至現在,二十三年過去了,江澤民集團對於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仍在持續迫害與打壓。

對於那些追隨邪惡中共迫害好人的610辦公室、國保、警察,法輪功學員及一些明白事實的善良人,對其再三勸告,但他們仍然一意孤行地迫害著,法輪功學員會把其記入「惡人榜」。

當610、派出所綁架法輪功學員後,通常在短時間內,來自海外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
電話,以及中國境內學員發送的反迫害傳單,都會把迫害惡行予以曝光。

讓行惡者意識到,執行中共江澤民集團遺留的三無(無法律依據、無明文傳達、無領導簽字)通知,並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是在為自己「埋坑」。將來清算之時,沒有誰會站出來,說哪一個「領導」可以承擔責任,也沒有誰會站出來,說這些聽令的行惡者沒有責任。

獄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圖。(圖片來源:明慧網)

明慧網的「惡人榜」

在明慧網的「惡人榜」,二十三年來已收錄了11萬4616名中共政法委相關人員,「迫害者」包括直接實施迫害者,也包括制定具體政策、下達命令以及協同者。不侷限於直接實施迫害者。

「惡人榜」會不時地從所收集到的惡人惡行中,挑選出一部分有一定代表意義並已經核實,並且對舉報人安全沒有影響的案例加以公佈,以示震懾。

「惡人榜」並不是要懲罰誰,而是在告誡執迷不悟的人,任何的藉口,如:上級安排、被動執行、沒有辦法、考核任務、走走形式等等,都是對中共迫害好人、打擊善良的漠視,是在歷史關鍵時期的「盲從」選擇。

藉此勸誡所有的中共迫害者,清算遲早要到來,對這些罪惡的追究,永無期限!唯有立即收手,停止作惡,或者至少做到「槍口抬高一厘米」,以免罪上加罪。並且還要盡自己所能地制止同夥或上下級作惡,或者至少做到向明慧網舉報自己同夥或上下級的惡行,以便立功贖罪,減輕懲罰。

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依然每天在發生,二零二二年三至四月,767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綁架騷擾,僅四月份就有5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一至三月獲知44名法輪功學員遭迫害離世。

雖然迫害仍在發生,但每個人都有機會在善與惡之間做出選擇。

在明慧網的報導中,記錄了越來越多的政法委人員、警察在處理法輪功學員的事情時,採取明智、妥善的處理方式,「國保大隊長說:送阿姨回家吧」,「很多警察在看明慧網」,「覺醒的警察」,「我可不審了!」……

「惡人榜」是把犯罪群體還原為犯罪者個人

索爾仁尼琴曾說:「他們之中的每一個人,只有當他是運行中的機器的一個不被察覺的部件的時候,他才是有恃無恐的。但只要個人的責任一集中到他身上,光束直接照到他的時候,他便臉色發白,他懂得他也等於零,他也能在任何一塊果皮上滑倒。」

專制統治者幹壞事,一向是借助於龐大嚴密的組織系統,脅迫眾多的人共同參與犯罪。這種做法會產生這樣的效果:由於置身於作為整體的鎮壓機器之中,參與者個人常常會表面上合情合理、實際上自欺欺人地認為,他們自身是沒有什麼選擇餘地,因而就沒有什麼責任可言的。

這就使得一些本來不算壞人的人,在良心不受到太大折磨的情況下充當專制者的幫凶;同時也使得那些壞人感到有恃無恐,認為在專制政權存在時,他們會受到政權的保護,在專制政權垮臺後,他們又能以無名氏的身分躲過懲罰。於是便肆無忌憚,恣意妄為。

獄警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圖。(圖片來源:明慧網)

記「惡人榜」就是要消除專制者利用群體犯罪所造成的效果,把一個龐大的、籠統的犯罪群體還原為一個個單獨的、具體的犯罪者個人。

為了在人間樹立正義,這些人被懲罰無疑是必需的。不過,我們也提倡寬恕,給作惡的人提供改惡從善的機會,提供救贖的機會。所以,明慧網不但要記下壞人幹下的壞事,同時也要記下他們的改過行為。

從東德民眾將槍殺最賣力的官兵姓名公諸於眾,到明朝百姓公示錦衣衛罪行,再到中共政法委人員迫害好人被「惡人榜」公開,都表明了一個道理,一個人只有他內心真正的覺醒,才是對自我生命的負責,才是在邪惡壓力下,敢於獨立思考,做出正確選擇真正的勇士。

(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30/誰會被記入「惡人榜」--444168.html

(本文主圖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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