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法官受審  給中共法官與執法者們的警醒

納粹法官受審 給中共法官與執法者們的警醒

【明慧之窗記者方睛綜合報導】八十多年前,納粹德國屠殺了六百萬猶太人,諸多慘案製造者、參與者都在戰後的一九四七年站到了審判台上,其中也包括諸多司法官員。

審判台上的法官 淪為獨裁者的殺人兇器

然而,即使站在審判台上,這些曾經身披法袍、手握法槌,頭頂法學專家、學者等高貴頭銜、面容肅穆的前法官們,依舊是一臉的不屑。在他們看來,他們不曾親手殘殺猶太人,不曾焚燒猶太教堂,也不曾侵犯過他國領土,究竟何罪之有?

英戈・穆勒在《恐怖的法官》(原書名可直譯為《希特勒的法官》)一書中,運用大量的史料對此問題作了解答。他提醒世人,要特別警惕那種「扎根於人民的精神」,即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司法政策,這正是司法權淪落為獨裁者兇器的重要原因之一。

《恐怖的法官》揭露了「大量」的德國法官,違背了法律實證主義對職業倫理的要求,積極地參加了納粹分子對猶太人和異議人士的殘酷迫害,催生臭名昭著的「紐倫堡法」。

舞動法槌的法官們,在希特勒統治下執行集體暴行,將數以千萬的猶太人和「社會渣滓」驅趕進集中營,接受死亡的「洗禮」,或者慘無人道地將低智商者,或者反戰的普通民眾送到絞刑架上。

普通罪犯被控「衝擊國家安全和穩定」 判處死刑

書中描述一九三三年到一九四五年德國司法制度的恐怖面目。

希特勒及其納粹高層時常諷刺法律人是「純粹的蠢貨」,在納粹政黨中,也很少有德國法官能爬至高官,但受過良好法學教育的法官群體,仍無原則地忠實于納粹勢力,喪失了作為人類的最基本的底線道德,並最終成為納粹最忠實的殺人機器的一環。

他們以法律的名義,做了一張又一張被血浸染的判決,啟動殘暴的被納粹控制的國家機器,犯下了一個又一個的滔天罪行。

德國法官借用這些法律和法律方法所作出的殘酷判決,特別是用死刑來懲罰一些普通的犯罪,最終令十幾萬無辜者喪失了生命。

法官只要認為普通的犯罪行為「衝擊了國家的安全和穩定」,就會把被告判處死刑。

比如,一個德國人,在一座大樓失火、幫助搬運東西時,偷偷拿了一瓶香水和一根大香腸,就同另一位拿了兩塊肥皂的同伴,一起被判了死刑。普通民眾只要稍有不慎,就會因為一句話,而被冠以「人民公敵」的罪名而橫屍街頭。

除了針對猶太人,納粹法官在執法時,對其它種族也毫不手軟。

兩位二十歲左右的希臘人,只是因為在一個因轟炸而被遺棄的房屋裏,拿了條破褲子和香腸,就被槍斃了。一個波蘭人,因為一隻莫名受傷的德國警犬在事後見到他時瘋狂地撲上去要咬他,就把他判定為傷害警犬者,而予以執行死刑。而這樣類似殘忍的案件,層出不窮。

按照英戈·穆勒的統計,到納粹時代結束時,德國法院一共判決了八萬人死刑,並且80%的判決都執行了。

納粹凌駕於正式法庭外設「人民法庭」

納粹政權對於正式法庭努力滿足其政治迫害之目的,仍然很不滿意,另迴避正式程序建立了一個特設的法庭,就是最臭名昭著的「人民法庭」。

在這個法庭上,被審判的被告,不用經過嚴格的程序,如獲得逮捕令等,就可以很隨意地被抓過來。比如,有些人可能只是在晚餐上和朋友的母親談了些諷刺德國獨裁者的話,就被判處死刑。

從一九三四年到一九四四年,被「人民法庭」判處死刑的,就有8000多人。更令人髮指的是,蓋世太保們對此還不甚滿意,往往等候在法庭的外面,一等到法庭實在找不到法律的理由,最終宣告當事人無罪之後,就直接把被告抓走,然後讓其消失得無影無蹤。

中共活摘罪惡人神共憤

反觀中國,江澤民生前和中共相互利用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這個歷時二十四年血腥、殘酷的迫害運動。他當時掌握著國家最高權力,控制國家軍隊、武警、公檢法司系統、黨政機關、經濟命脈等資源,卻宣布要和手無寸鐵、追求信仰的百姓作鬥爭,並瘋狂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

和希特勒不同的是:希特勒一直認為自己民族的血統最優秀,而想方設法謀殺猶太人;而江澤民卻用謊言標榜自己,用造謠、污衊、嫁禍等手段誹謗法輪功。江澤民針對本民族最具優秀品質,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的善良百姓,進行酷刑屠殺。其慘烈程度是臭名昭著的納粹集中營都無法相比的。

尤其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以國家機關軍隊、武警、公檢法司、衛生部為主導,形成殺人產業製造的滔天罪惡,使江澤民之後的歷屆當政者都不敢向國際社會承認,也是不敢向全國百姓交代的罪大惡極之事。這將是招致天滅中共的重要原因。

迫害法輪功 執法者們的後果

江澤民假法律之名,行邪惡之實。為了使邪惡的命令暢通無阻的執行,也像希特勒一樣,在國家行政單位、法律之上建立了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邪惡組織──「610辦公室」,專門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拘留、關押、勞教、判刑、洗腦、酷刑等等迫害,公檢法司成了它的傀儡和打手。

多年來被中共馴服的執法者們還大言不慚地說:「沒有法律;別跟我講法律;跟法輪功不講法律。」

這些執法者們敢於執法犯法,是因為江澤民按照自己的意願給法輪功定了性,也給了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一張殺人許可證:對法輪功要「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那些本來就沒有道德底線、總愛投機鑽營、不擇手段想升官發財的執法人,殘害起好人來更變本加厲、人性全無,這都是江澤民給他們注入邪惡能量的結果。

多年來被中共馴服的執法者們還大言不慚地說:「沒有法律;別跟我講法律;跟法輪功不講法律。」(圖片來源:明慧網)

對比之下,這些執行江澤民邪惡命令迫害法輪功的人與納粹戰犯有什麼區別呢?可惜,至今仍不聽真相的人,還認為共產黨、江澤民讓幹的事不會有錯,甚至有人錯誤地認為,錯了又怎樣?只要共產黨不倒台,我就沒事。

紐倫堡大審判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它不僅有力的震懾了邪惡,保護了人類的和平,也在良知層面建立了一個道德標準。

犯罪元凶、納粹元首希特勒和另外幾個高級納粹頭目,在紐倫堡審判開始之前已經自殺或失蹤。二十一名納粹戰犯被告上法庭。歷時七個多月的審判,最終有十八個納粹分子被判以「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其中十二人被判處死刑。

納粹戰犯也曾認為自己沒事,然而他們卻坐上了國際軍事法庭的被告席,承擔了自己應有的罪責。

紐倫堡審判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對納粹德國政治、軍事、司法和經濟領導人員的起訴。他們策劃、執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了大屠殺罪行。(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一九七九年德國聯邦法院規定,因種族原因殺人無追溯時效限制,自此德國對於納粹罪行無視時間一追到底。

當前也有一個「追查國際」的組織,它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簡稱,成立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總部位於美國紐約,在全球多個地區設有分部。

這個組織的宗旨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

法官的臨終懺悔

常言道,三尺頭上有神靈。法官公不公道,老天爺也會有一個審判呢!

明慧網曾刊登文章《一位法官臨終前的懺悔》。

一位丈夫曾經擔任法官的妻子揭示,她的丈夫曾在上級的壓力下,違心冤判幾名法輪功學員。長久以來這位丈夫深感內疚和慚愧,覺得自己是有罪的人,對不起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給他們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這位法官後來患了不治之症。臨終前,他說:「我做了錯事,雖然看不到江澤民被繩之以法的那一天,但希望同事們不要再為江澤民賣命了。」

他走後,很多人都在說:「這麼好的人就這麼走了,真是好人沒好報啊?」

法官的妻子說:「他確實違背了天理,造下了苦果,他也得去承擔,他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法官妻子最後說:「我也呼籲與我有同樣遭遇的公、檢、法的家屬們,看似你們的丈夫是突然什麼病走了,偶爾遇到什麼突發事件了,有的確實是由於工作性質所決定的。但只要參與了迫害法輪功的事件,天理不容,毀了自己也坑了家人。」

她接著說:「江澤民發起、設計、計劃、命令、發動、落實、管理、煽動和參與了這些犯罪。都是他一手造成了千家萬戶的悲劇。」

江澤民雖然已經死亡,但最終還將面臨徹底的清算。

執法者們非要以身試法嗎?

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冤判,公檢法人員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在中共以利益與升遷的誘使下,卻仍參與非法判決的,等於是將自己推向絕境。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河北灤平縣法院被非法開庭,檢察院公訴人鮑振賢對的辯護律師說:「法輪功的真相材料我看得太多了,我承認他們都是好人,等開庭時,你到法庭上願意咋講就咋講。」

開庭前,審判長趙亞軍更對律師說:「我知道這些煉法輪功的都是善良人,這幾天白天黑夜不斷接到海外的電話。」

庭審前,合議庭法官試圖通過律師向當事人與家屬施壓,勸說這些人放棄信仰,認罪認錯,否則會重判,並以當事人與親屬的事業前途來威脅。法官在法庭上拿不出任何犯罪事實依據,明知法輪功學員無辜,卻強行製造冤假錯案。

每個人怎麼做是自己的選擇,一個人無論最終做了什麼,都得自己承擔後果。智慧的人,選擇良心,自有神佑,而一味按中共的指使行惡者,上有天理公道,下有「終身追責」,教訓已經很多了,難道不值得深思嗎?非得以身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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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原文: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22/納粹法官被送上審判台給中共法官的啟示-439266.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1/從神獸斷曲直說起-423201.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0/紐倫堡公審納粹戰犯與全球公審江澤民-309699.html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30/誣判無辜者的法官最終撈著了甚麼-419268.html

(本文主圖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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