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眾議院通過C-219號人權法案 反跨國鎮壓
【明慧之窗訊】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旨在加強侵犯人權的外國人、打擊跨國鎮壓的法案C-219,在加拿大國會眾議院完成最後審議並獲通過。下一步如得到參議院通過並獲得御準(Royal Assent)後,即可成為法律。
作為2017年《馬格尼茨基法》的主要推動者,詹姆斯·貝讚議員(James Bezan)在法案通過的次日(10月9日)發表聲明,他表示:「這項立法將使加拿大與盟友保持一致,弘揚謝爾蓋·馬格尼茨基捍衛人權、打擊腐敗的傳統,並通過以其名字命名的制裁機制,追究加害者的責任。」
法案簡介
C-219法案全稱為《謝爾蓋·馬格尼茨基國際反腐敗與人權法案》(Sergei Magnitsky International Anti-Corruption and Human Rights Act),是保守黨影子國防部長、國會議員貝讚於2025年9月提出的私人法案,並於2026年10月8日在眾議院完成三讀。
該法案目的在於強化加拿大對國外人權侵犯者及腐敗官員的制裁和問責機制,主要內容包含:
- 明確打擊「跨國鎮壓」;修訂與重新命名現有制裁法律;
- 提高透明度與國會監督機制;保護良心犯與人權捍衛者。
既有象徵性又有實質意義
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榮休的瑪利亞·張(Maria Cheung)教授接受採訪時說,C-219在眾議院通過,在保護受跨國鎮壓迫害的民眾方面是一個突破,此前加拿大還沒有針對跨國鎮壓的法案,因此非常有象徵意義。
2024年12月,加拿大政府曾依《特別經濟措施法》對8名中共高官實施制裁,理由包括對新疆人、西藏人與法輪功學員的系統性迫害。張教授強調,此次將《特別經濟措施法》納入C-219法案(《國際反腐敗與人權法案》)中,具有實質意義。
【法案内容更多信息】
- 直接制裁參與跨國鎮壓的外國公民
C-219法案強調,加拿大政府有權直接制裁那些代表外國政府實施或參與跨國鎮壓的外國公民,措施包括凍結資產和禁止入境。
法案修訂了2017年的《馬格尼茨基法》(Justice for Victims of Corrupt Foreign Officials Act),進一步明確和擴展對嚴重侵犯國際公認人權、參與重大腐敗的外國官員的認定標準與懲罰機制;並將《特別經濟措施法》(Special Economic Measures Act)更名為《全球制裁與特別經濟措施法(馬格尼茨基法案第2號)》[Global Sanctions and Special Economic Measures Act (Sergei Magnitsky Law No. 2)],統一加拿大在國際制裁領域的法律框架。
除此之外,C-219法案還修訂了《特別經濟措施法》,將「良心犯」及「跨國鎮壓」的定義納入加拿大法律,並為政府沒收被凍結資產設定時限,規定這些資產隨後可用於賠償遭受人權侵害與威脅、受腐敗行為侵害的人士。
- 保護良心犯與人權捍衛者
C-219法案定義並明確了「良心犯」(Prisoners of Conscience)的法律概念──因信仰(例如法輪功、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或身份而遭拘押、限制自由的人,並通過法律手段切斷那些在海外監禁、迫害良心犯及異見人士的官員在加拿大轉移資產或居住的後路,防止加拿大成為人權侵犯者的安全避風港。
- 打擊中共境外「警察站」和統戰機構
C-219法案也旨在打擊近年來中共通過境外非法「警察站」、使領館與統戰機構,對法輪功修煉者、港人、台灣人及其他僑民社群進行監控與威脅的行為。
貝讚說:「我們需要確保中共徹底停止在加拿大的外國干擾,以及對華人、香港人、台灣人和法輪功修煉者的跨國鎮壓。」
- 提高透明度與國會監督機制
C-219法案的實施也會提高透明度並強化國會監督機制:
- 定期報告與備案:規定政府根據該法作出的各項制裁決定或行政命令,必須在指定期限內(如15天内)向國會參眾兩院進行通報和備案;
- 增加執法與取證效力:法案修正了有關海關單據、商業發票等證明文件的證據可採性條款,以便更有效地開展針對制裁違規行為的刑事起訴。
明慧網原文: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0/13/加拿大眾議院通過反跨國鎮壓法案-515441.html